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并发布了
最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投资、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但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修订并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下简称《目录》)。
此订修订的《目录》,是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该目录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将涉及的产业、产品分为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并突出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力求全面反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内容。鼓励类新增了新能源、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综合交通运输、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等14个门类,其中新增的“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类,共有35个条目,涵盖了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装备和救援服务的主要领域;限制类新增了民爆产品门类;淘汰类新增了船舶和民爆产品等门类。二是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三是更加注重对服务业大发展的支持。此次修订,重新划分了类别,新设了“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7个门类。服务业鼓励类条目增加到112条,与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的要求相适应。四是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
该目录自2011年6月1日(含6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