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含燃煤自备机组)的标准为:
(一)以下不具备供热改造条件的机组。单机5万千瓦及以下的纯凝煤电机组;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10万千瓦级及以下的纯凝煤电机组;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20万千瓦级及以下设计寿命期满的纯凝煤电机组。
(二)设计寿命期满,且不具备延寿条件的现役30万千瓦级纯凝煤电机组。
(三)不实施改造或改造后供电煤耗仍达不到《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258-2017 )、《热电联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5574-2017)要求的煤电机组。
(四)不实施改造或改造后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煤电机组。
(五)不实施改造或改造后水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煤电机组。
(六)《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重点区域范围内30 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 公里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
(七)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等要求应予关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关停的机组。
转自国家能源局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