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各区、县(市)发改局,相关企业:
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更好培育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推动“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有效落实。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发改社会字〔2026〕6号),现转发给你们。
请各区、县(市)发改局严格按照省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工作,汇总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企业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并于5月19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企业盖章PDF+word)和企业申报汇总表发送至shc-fgw@shenyang.gov.cn邮箱。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wps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联系人:马晔,联系电话:227212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