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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关于 公布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新增、变更 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0日 作者: 来源: 沈阳市发改委

  一、政策依据

    《辽宁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规定:省属以下中等职业教育授权市人民政府在省定最高收费标准内核定。

辽宁省物价局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3﹞15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高职专科新增非国控专业和撤销专业名单的通知》(辽教办﹝2021﹞400号)

二、新增、变更专业学费标准

按照《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3﹞15号)文件标准,核定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新增、变更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文件)。

三、具体要求

1.本通知未提及的专业按照原学费标准执行。以上学费标准从2022年新生入学起执行,在校生仍执行原标准。

2.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学费标准,不得变相调整学费标准。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3.通过学院网站、招生简章等渠道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4.学校依据本通知开展的招生、宣传等各项工作,要认真执行发展改革部门关于收费标准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要求,切实落实好教育部门行业管理相关制度,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

 

 

 


文件链接: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关于 公布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新增、变更 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