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2021年,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以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指导,按照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提出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任务,以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为抓手,创新监督检查方式,规范监督检查行为,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为推动全市粮食流通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持续推进粮食监督检查体系建设
(二)积极开展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
(三)依法加强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四)切实提高涉粮案件查处质量和效率
(五)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
三、重点任务
1.完善监管网络机制。
2.发挥监管平台优势。
3.规范监督检查行为。
4.推动监管信用建设。
5.加强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管。
6.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7.做好地方储备粮考核工作。
8.开展秋粮收购专项检查。
9.开展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10. 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
11.开展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