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城区对口帮扶县域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沈政办发〔2021〕19号)要求,我委起草制定了《沈阳市2022年城区对口帮扶县域发展工作计划》《沈阳市2022年城区对口帮扶县域考核方案》《沈阳市城区对口帮扶县域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沈阳市2022年城区对口帮扶县域发展工作计划><沈阳市2022年城区对口帮扶县域考核方案><沈阳市城区对口帮扶县域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沈阳市2022年城区对口帮扶县域发展工作计划><沈阳市2022年城区对口帮扶县域考核方案><沈阳市城区对口帮扶县域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图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