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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4日 作者: 来源: 社会发展处

市教育局各区县(市)发改相关企业:

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更好培育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推动“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有效落实,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辽发改社会字2025〕51号有关规定,现转发给你们

各区县(市)发改严格按照省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填报2025年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复核汇总表》,并汇总企业报送的申报和复核材料,于421日前将企业报送材料(PDF盖章+word)和汇总表发送至shc-fgw@shenyang.gov.cn邮箱。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48日  

  

(联系人:马晔,联系电话:22721274

附件1:复核企业名单.xls

附件2:企业申报表和企业复核表.wps

附件3:2025年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和复核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