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了法库县隆德加油站CNG改造LNG/L-CNG加气设施项目核准的批复。
1、项目名称:法库县隆德加油站CNG改造LNG/L-CNG加气设施项目。
2、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法库县大孤家子镇大孤家子村,占地面积2843平方米,现状为二级加油与CNG加气合建站,改造后为二级LNG/L-CNG加油加气合建站。拆除原有CNG加气设施,原加油设施保持不变。新增LNG/L-CNG加气工艺设施:设地上60 m3LNG立式低温储罐1座,低温潜液泵橇1台,柱塞泵橇1台,LNG加气机1台,高压气化器2台,复热器1台,顺序控制盘1台,高压EAG气化器1台,放散系统1套。利旧改造原6m3固定CNG储气瓶组1座,CNG加气机2台。配套相应的消防、电气等公用工程。
3、项目总投资:该项目总投资456.6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4、项目招投标:项目所涉(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及其他等,全部采取委托公开招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