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了关于清华锅炉地块TOD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用地面积35141.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962.39平方米,新建建筑19栋。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945.75平方米,包括住宅56919.16平方米,商业1982.59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600平方米,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300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300平方米, 室内社区体育设施124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640平方米,垃圾容器间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016.64平方米,包括地下停车20112.21平方米;地下设备间2262.13平方米, 设备夹层5642.30平方米。停车数589个,其中:地上44个,地下545个。户数441户。
项目用能情况:该项目能源消耗种类为电力、天然气、热力,耗能工质为新水(不计入总能耗)。
项目年能源消费合计2117.71吨标准煤(当量值),3505.54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为777.06万千瓦时,折合标准煤955.01吨(当量值),折合标准煤2342.84吨(等价值);年热力消耗量31254.78百万千焦,折合标准煤1066.41吨;年天然气消耗量7.24万立方米,折合标准煤96.29吨;年新水消耗量为13.79万吨(不计入总能耗)。
项目碳排放情况:
项目碳排放总量7966.38 tCO2。项目为房地产行业,目前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暂无碳排放限额标准。不涉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能耗。报告从碳排放源识别、碳排放论证、节能降碳措施等多方面论述,以达到控制项目的碳排放,低碳运营,促进绿色发展,保护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