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物价工作 互动交流 政务服务
政策解读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改电清洁取暖工商业用户电价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1日 作者: 来源: 价格收费处

1. 适用用户范围

《关于明确相关优惠政策大力推进煤改电供暖工作的通知》(辽经信电力〔2016〕74号)、《辽宁省电供暖(供热)电力交易方案及规则》(辽经信电力〔2016〕140号)及其补充规定(辽经信电力〔2017〕163号)明确的电供暖(供热)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交易方式、交易价格、交易电量、计量及结算等相关政策”的“煤改电”供暖用户不需提出申请确认“实施范围”,直接列入清洁取暖用户范围,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煤改电清洁取暖工商业用户电价支持政策,其他事项按照《关于完善煤改电清洁取暖工商业用户电价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发改价格〔2025〕844号)有关规定执行。

2.执行标准:

该类用户输配电价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确定标准执行。

3.2026–2027采暖期谷段用电时间

每日 11:00–14:00 和 22:00—次日05:00

谷段合计:每天10小时

4.政策生效与旧文件废止

生效时间:2026年8月1日

废止文件:《辽宁省物价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关于煤改电供暖项目到户电价的通知》辽价发〔2016〕86号,8月1日起废止。

执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调整,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文件链接:关于转发进一步完善煤改电清洁取暖工商业用户电价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