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委属事业单位:
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郑春辉同志任就业和收入分配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免去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开发区管理处)处长职务;
张萌萌同志任农村经济处(县域经济发展处)处长,免去其就业和收入分配处处长职务;
马智同志任外资和“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处(开发区管理处)处长,免去其一带一路建设处处长职务;
冯岩松同志任外资和“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处(开发区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一带一路建设处副处长职务;
闫宁同志任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副处长,免去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开发区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王磊同志任农村经济处(县域经济发展处)副处长,免去其农村经济处副处长职务;
李思操同志任能源综合处(煤炭处)副处长,免去其能源综合处副处长职务;
李丹同志任政策法规处一级调研员;
董赫同志任政策法规处二级调研员;
王玥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四级调研员;
米友同志任政策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
孙尚品同志任农村经济处(县域经济发展处)一级主任科员;
陶胜男同志任农村经济处(县域经济发展处)三级主任科员;
常雄飞同志任服务业处二级调研员;
丁鹤阳同志任服务业处三级调研员;
汪菲菲同志任服务业处一级主任科员;
马冠军同志任外资和“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处(开发区管理处)二级调研员;
谢巍同志任外资和“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处(开发区管理处)四级调研员;
王阳同志任外资和“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处(开发区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张谛同志任对口合作支援处一级调研员;
董雪松同志任对口合作支援处一级调研员;
张志军同志任对口合作支援处二级调研员;
马万韬同志任对口合作支援处三级调研员;
李明卿同志任对口合作支援处三级调研员;
吴刚同志任对口合作支援处四级调研员;
刘东砚同志任价格收费处二级调研员;
臧丽同志任价格收费处三级调研员;
郭迦同志任价格收费处三级调研员;
王寅胤同志任价格收费处四级调研员;
李威同志任价格收费处一级主任科员;
李博骁同志任能源综合处(煤炭处)三级主任科员;
关键同志任油气管道处(经济运行调节处)二级调研员;
矫利祖同志任油气管道处(经济运行调节处)二级调研员;
杨德信同志任油气管道处(经济运行调节处)三级调研员;
曹绍乐同志任油气管道处(经济运行调节处)一级主任科员;
吴德刚同志任重点项目综合管理处四级调研员;
梁国军同志任粮食和物资储备处一级调研员;
陈文献同志任粮食和物资储备处二级调研员;
刘妮娜同志任粮食和物资储备处三级调研员;
张鹏同志任粮食和物资储备处三级调研员;
邵月娟同志任粮食和物资储备处三级调研员;
董世颖同志任粮食和物资流通监测与科技处二级调研员;
陈芳同志任粮食和物资流通监测与科技处三级调研员;
于莉莉同志任粮食和物资流通监测与科技处三级调研员;
王立男同志任粮食和物资流通监测与科技处三级调研员;
荆美玲同志任粮食和物资流通监测与科技处三级调研员;
吴雪鹰同志任粮食和物资流通监测与科技处四级调研员;
吴铭同志任粮食和物资安全与督查处一级调研员;
孙龙武同志任粮食和物资安全与督查处三级调研员;
崔东妮同志任粮食和物资安全与督查处三级调研员;
张昊天同志任粮食和物资安全与督查处一级主任科员;
刘国强同志任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一级调研员;
尹宏同志任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二级调研员;
高继红同志任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二级调研员;
尹秀梅同志任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二级调研员;
刘志刚同志任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二级调研员;
唐旭东同志任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三级调研员。
免去:
田野同志的农村经济处处长职务;
韩蕊繁同志的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职务;
王鹏同志的国民经济综合处副处长职务。
中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