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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提案
关于优化沈阳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 民营企业活力的提案(第269号) 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3日 作者: 来源: 沈阳市发改委

苏长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沈阳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激发民营企业活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支撑,是稳增长、促创新、保就业、惠民生的主力军。您提出的五点建议精准聚焦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堵点,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委会同市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营商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吸纳,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一网通办”深入推进。市营商局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核心枢纽,先后对接42个国家、省、市自建业务系统,推动全市1.2万余项依申请事项网上办理,全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际网办率达到90.6%。电子印章部门覆盖率达到100%,累计制发电子证照274类4113万册。通过数据共享,578项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实现“免于提交”。截至2025年底,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用户总量达到810万,日均访问量40万人次。

二是梳理办件不予受理情况。2025年,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回传的办件中,共有预审退回、不予受理两类办件27312个。经对各地区、各部门实际反馈原因进行系统分析整理,发现驳回理由不具备指导意义或不充分的办件7207个,占比26.4%,其中无理由退回的办件2170个,占比30.1%。退件未注明理由,易给企业群众申报造成困扰,反复修改申请材料导致审批效率低下。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四:一是服务理念缺位,责任意识淡薄。部分经办人员未树立“以企业群众为中心”的理念,面对复杂或政策边界模糊的办件,为规避自身责任、减少工作负荷,采取无理由退回或笼统驳回的方式,将服务矛盾转嫁至办事主体,“重管理、轻服务”的惯性思维未根本扭转。二是制度约束软化,考核导向偏差。退件规范缺乏刚性,平台未设置“驳回原因必填”等技术拦截,操作随意性大;现有考核侧重办件数量、时限,对退件质量、群众满意度缺乏硬性考核与问责,导致经办人员缺乏规范填写退件理由的内生动力。三是业务能力不足,指导水平有限。经办人员政策掌握不透彻,对审批要件、流程理解不精准,无法精准定位问题并提供整改方向;同时沟通指导能力欠缺,面对复杂申报,不善于用通俗语言解释政策,直接退回导致退件失去指导意义。四是技术支撑滞后,数据协同不畅。平台智能化水平偏低,缺乏智能预审、自动校验等功能,依赖人工粗放审核,易因人为判断失误引发不规范退件;各部门数据壁垒未消除,跨部门信息共享不充分,审批人员常因信息不全而盲目退回,加剧退件不规范问题。

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扩大“一次不用跑”覆盖面。将深化“一网通办”,强化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应用,持续优化全程网办、快递取送、到期提醒等普惠服务,实现更高水平“一次不用跑”,年底前,推动“一次不用跑”事项占比达到90%。二是加大对“无理由退回”的监管整改力度。市营商局将规范各地区、各部门预审退回及不予受理办件驳回理由,不仅要准确告知原因,还要具体指明哪项信息填报有误、哪些材料未提供或未通过审核、申请人不符合哪类申请条件、为何无法实现网办等情况,最大程度消除企业群众疑虑,更好帮助其完成后续申报工作。与各地区、各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协调机制,对于因平台更新、系统宕机、数据传输失败等问题导致的退件,做到及时沟通反馈,快速排查解决,同时告知其他办理途径或预估可办理时间,持续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体验感。后续拟将全市预审退回及不予受理办件处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必要时提报市纪委监委。

二、完善多元化融资支持体系

市委金融办始终坚持把服务民营经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金融赋能实体经济为抓手,着力畅通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聚焦航空科技、普惠信用、乡村振兴、养老产业、数智人才等重点领域,推动金融资源与民营产业精准对接、深度融合。2025年,全市民营企业贷款余额突破7000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达23.6%,平均贷款利率较上年下降0.42个百分点。累计举办路演9场,精准释放民营企业融资需求17.3亿元,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突破150亿元,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高新区科技金融服务驿站,整合“政银保投债担”多方资源,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累计撮合融资1.83亿元。

下一步,继续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整合市场监管、税务、社保、水电等涉企信用信息,推动银行机构对信用优良的民营企业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授信额度、降低融资成本。加大普惠金融产品推广力度。持续推广“首贷”“信用贷”“科技贷”等特色金融产品,继续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三、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

一是持续梳理更新惠企政策。市工信局等40个部门进一步细化政策条目、申报条件、解读部门等,梳理完善配套解读信息。截至目前,已围绕110余个各级各类涉企政策文件,精细拆解出科技创新、转型升级、人才支持等现行惠企政策185项,均已录入“惠帮企@链上沈阳”平台,通过平台向社会发布、向企业推送,助力企业及时适配政策、兑现红利。

二是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推广。线上依托“惠帮企@链上沈阳”平台,不断加大政策推广力度,线下结合走进商协会、走进企业等政企交流互动活动,积极搭建“政企”沟通交流平台。市税务局等部门到上海商会等商协会为企业上门送政策,面对面解读政策,解决企业不知道、不会用、难兑现等问题,确保政策信息精准传导,提高服务企业的精准度。

下一步,建立“处长(科长)讲政策”制度,加大重点惠企政策辅导力度。建立常态长效的政社合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等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作用,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渠道,以实体海报、网页展示、微信推送、短视频解读、直播答疑、电话咨询等互动渠道,借助行业峰会、展会等平台,现场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服务。组织开展“亲清会客厅”等政企“面对面”交流互动活动,助推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壮大。

四、健全法治保障机制

(一)加强企业产权保护。严格落实《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案件办案周期压缩至45天以内,侵权赔偿数额平均提升30%。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行为,让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

(二)优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营商纠纷快速调解仲裁机制,在市、区县(市)两级设立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对涉民营企业商事纠纷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平均办案周期压缩至30天以内。

(三)强化政务诚信建设。严格落实政府履约践诺责任,建立政务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深入清理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2025年累计清偿拖欠账款超12亿元,实现无分歧欠款动态清零。

(四)完善法治服务体系。筹备设立“沈阳市民营企业法治服务中心”,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民营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治体检”、合规指导等服务,年均服务民营企业超1万户次。

五、支持技术创新与人才引进

(一)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两条并行梯度培育体系。截至2025年底,全市有效期内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1812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52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9户;科技型企业总数突破3万家,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总数达2853家,占全省41.56%,数量位居东北地区首位。

(二)强化创新平台建设与产学研用融合。2025年全市新获批3个全国重点实验室、2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达到1924个。推动辽宁材料实验室、辽河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与民营企业合作开展科研项目22项,组织驻沈高校院所转化重点科技成果50余项,有力支撑民营企业技术攻关和产品升级。

(三)加大人才引育支持力度。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对民营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落户、住房、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专项支持。2025年全市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2300余人,发放人才补贴超3.2亿元。大力推行“订单式”“定向式”技能人才培养,全年为民营企业培养技能人才超5万人次。

(四)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市场。充分利用制博会、家博会、东北亚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本地展会平台,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广交会、消博会等外埠展会,2025年累计帮助民营企业拓展订单超200亿元。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出台专项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品牌化发展,2025年新增各类品牌首店210家,有效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改革,全面系统完善政策、融资、法治、人才等支持体系,真正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难点堵点问题,真正让民营企业在沈阳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为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