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招商引资同时,下大力培育本土企业,提高规上企业占比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减负与激励并举,切实降低本土企业综合成本
(一)强化税费政策精准推送。近年来,沈阳市税务局充分认识精准推送工作的重要意义,将精准推送工作与落实减税降费、深化征管改革等各项重点工作一体推进,着力构建独具特色的税费宣传体系。持续开拓创新,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把精准推送工作作为纳税服务工作的创新突破来抓,持续提高精准推送服务效能,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2026年全市税务系统已开展精准推送181次,涉及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和六税两费减半优惠等30余项税费优惠政策,对31万人次纳税人缴费人进行精准提示提醒。
(二)切实简化税收减免流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以及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均可按照上述方式办理。沈阳市税务局大力推行“免申即享”,支持包括科技创新政策在内的多项惠企政策,实现无需申请即可享受。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0号)规定,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留抵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沈阳市税务局为了进一步提高留抵退税办理质效、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自2023年2月起,将我市退税审核时限压减至1个工作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后符合退税条件的,系统自动弹窗提醒办理退税,快捷跳转退税界面。纳税人仅需提交《退(抵)税申请表》,操作简便易行。
目前,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明令禁止各类违规返还税费行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返还。
二、打造公平透明市场竞争环境,全面保障本土企业平等参与权
(一)强化政策审查,提升政策保障力。一是严格增量审查。完成78件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市级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对24件市级重大政策措施提出修改意见57条,起草部门全部采纳,有效防止市级重大政策措施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二是多措并举开展存量清理。抽查全市相关政策措施368件,整改1件。深入开展“净源”2025专项行动,梳理存量政策措施1000件,修订废止2件。
(二)积极筹措资金,助力本土企业。近年来,为推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市大力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在享受普惠政策的基础上,针对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出台了有针对性的政府补贴政策。在此基础上,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争取国家、省专项政策支持我市本土企业。近三年累计支出各级财政资金3.04亿元,其中争取国家、省财政资金支持2.23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0.81亿元。
(三)促进转型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2023年我市积极申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并成功入选全国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本土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国家平台备案试点企业671户,完成529户试点企业验收,其中规上企业占比达61%,累计拨付试点企业补贴资金1.02亿元,涉及企业301户,其中规上企业占比达69%。
(四)拓展融资渠道,改善金融服务。为解决本土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财政局联合有关部门、融资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推出金融创新产品“园区集合贷”,以“政银担企”四方风险共担机制为基础,以企业聚集园区(产业链、服务平台、联盟等)为组织单元,实行集合授信、不设置强制抵押、四方风险共担、企业“即贷即保”的服务模式,真正打通“最后一公里”,让金融服务直达企业,进一步激发本土企业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五)加强制度建设,破除政府采购壁垒。通过制发做好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文件,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采购人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常态化清理采购人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隐性壁垒;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等各类所有制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持续打造“零壁垒”,落实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同时,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活动,对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隐性壁垒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我市各项惠企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倾斜,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助推本土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诚信政府与亲清政商关系建设,保障本土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持续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员体验监督活动。一是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督促检查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纲领文件及营商堵点痛点策划监督主题,组织本届监督员按照监督员主题活动方案,分为12个监督员小组共对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72家单位开展96场调研监督活动,共提出109条问题及意见建议,已办结97条,持续推进12条,推动打击处理医疗机构周边“号贩子”现象,解决“一次性告知”不到位导致后续审批无法办理等营商问题。二是履行“体验”职责,发挥建言献策作用,以“陪办”等方式开展“走流程”工作,已梳理出“职称申报流程繁琐”“税务发票额度调整审批效率低”等4类共47条问题,其中,“浑南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附近无共享单车”“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手机信号差”等37条已办结,正在推进10条。下一步,一是抓实问题解决。跟踪督办监督员(体验官)反馈的问题推进情况,健全闭环机制;对已解决问题“回头看”,关注整改实效与企业感受,实现从“办结”向“办好”转变。二是深化体验监督。组织监督员(体验官)共同梳理企业共性问题与涉企政策,制定2026年营商环境体验监督工作方案,策划不少于30个体验监督主题。组织监督员(体验官)以“陪办”跟进办事流程,发现服务堵点和流程短板,形成问题清单与整改建议,推动流程优化和服务提升,全年发现问题办结率不低于80%。
四、构建闭环式涉企服务体系,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根基,尤其是广大中小企业,更是吸纳就业、激发创新、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的主力军。2025年,我市在“专精特新”梯度培育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共有288户获评创新型中小企业、192户获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户企业成功获评国家“小巨人”。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培育有效期内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1812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52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9户。优质中小企业累计培育总量位列全省第一。中小企业优质服务机构入选数量占全省半数以上,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然而,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如何巩固现有成果,进一步激发本地企业发展活力,壮大实体经济增量,仍需持续用力。为此,市工信部门将紧紧围绕深化企业梯度培育开展工作。
(一)精细化运作现有“科技和创新型—专精特新—小巨人”的梯度培育体系。一是建立动态培育库,按照工信部新的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办法,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培育体系,对全市中小微企业进行精准画像,筛选出有发展潜力、有核心技术、有升规入统意愿的企业,建立市、区两级动态培育库,实施“一企一策”跟踪辅导。二是强化申报精准服务,针对企业在申报“三新一强”、工业六基等项目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如材料准备、财务合规、技术创新点提炼等),定期组织“一对一”专家会诊和模拟评审,提高申报成功率,避免企业因信息不对称或准备不足而错失机遇。
(二)强化政策落地见效,打好惠企纾困“组合拳”。一是加大政策宣贯力度,联合市中小企业协会专精特新培育专业委员会及各地区,常态化开展“政策进园区、进企业”活动。二是推动政策免申即享,对于市级现行或新出台支持专精特新发展、优质公共服务机构奖励等政策,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探索部分普惠性政策实现“免申即享”,提升企业获得感。三是加强运行监测与帮扶,对增速下滑或存在困难的企业及时预警,主动靠前服务,帮助解决市场、融资、用工等实际难题。
(三)聚焦转型升级需求,点燃创新发展“新引擎”。
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关键在于支持其转型升级。一是推动“智改数转”落地。会同相关第三方专业机构,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制定差异化的“智改数转”实施方案。通过组织企业赴标杆企业参观学习、举办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会,降低企业转型门槛和成本。二是搭建产融对接平台,继续深化产融对接、上市辅导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开发专属信贷产品,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四)做强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助企发展“生态圈”。
服务体系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土壤,需要持续浇灌。一是提升服务机构能级,对我市入选省级61家优质服务机构给予持续支持,推动开放共享科研仪器、检测检验等资源,降低中小企业创新成本。二是丰富助企服务活动,持续开展“一起益企”服务行动和“创客中国”大赛等活动。建议在活动内容上更加注重实效,增加行业细分领域的对接交流,如开展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融通对接活动,帮助企业找市场、找技术、找伙伴。三是加强人才要素保障,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对高层次人才、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求,联合人社部门、高校及专业机构,举办专场人才招聘会,推动校企合作定制化培养人才,帮助企业解决用人难题。
(五)紧盯升规入统目标,壮大实体经济“新增量”。增量培育是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一是精准推进“小升规”。把握年度入库关键节点,对有望升规的企业,建立“一对一”专员服务机制,指导企业做好财务规范、数据统计等工作,确保“应统尽统”。二是加强优质企业跟踪。对已获评的创新型、专精特新企业,加强动态管理和监测服务,推动其尽快成长为规上企业,力争实现“全年培育各梯度优质中小企业新增数量、培育总量保持全省首位”的目标,并稳步提升优质中小企业在规上工业企业中的占比。
五、全方位呵护企业发展,提振企业家信心与耐心
积极构建“启动提交-分发初审-意见汇总-修改完善”的惠企政策审查链条,制定普惠性政策,在听取意见环节原则上中小企业比例不低于50%,制度化听取企业家意见。建立“处长(科长)讲政策”制度,加大重点惠企政策辅导力度。建立常态长效的政社合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等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作用,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渠道,以实体海报、网页展示、微信推送、短视频解读、直播答疑、电话咨询等互动渠道,借助行业峰会、展会等平台,现场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服务。组织开展“亲清会客厅”等政企“面对面”交流互动活动,积极营造亲商敬商的良好氛围,助推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壮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