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春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地铁P+R停车场公益性效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交通道路资源有限等原因,城市交通拥堵和停车难两大问题日益突显。为了减轻城市核心区交通和停车压力,国内部分城市采用了建设P+R停车场的策略来缓解城市核心区内的交通拥堵问题。这类停车场一般由政府投资建设,设立在市区周边主要交通枢纽附近或地铁站周边,市民可以把私家车停放在P+R停车场,然后换乘地铁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城市核心区。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关于批复的金阳大街地铁P+R停车场,其位置是位于金阳大街的西南角,现并未进行开工建设。关于现已运营的金阳大街停车场,该停车场属于我市快速路高架桥PPP项目的使用者付费停车场,属于社会化运营停车场性质,沈阳静态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取得经营权。在《沈阳市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沈发改发〔2017〕130号)中明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此该停车场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但考虑到该停车场具有地铁换乘功能,静态公司参照我市三类区域停车收费标准执行。
目前我市已运营的地铁线路站区,没有规划配套换乘停车场用地。为满足市民换乘需求,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围绕地铁站区建设了一批具有地铁换乘功能的停车场,多采用临时用地和政府用地建设,由市城投集团下属静态交通公司投资,属于政府与企业合作建设项目,并非真正意义的地铁P+R换乘停车场,综合考虑停车场使用功能和企业投资效益,目前参照政府定价收费标准执行。
下一步,市城乡建设局将协调有关单位,结合我市地铁线网布局,按照我市停车专项规划,围绕地铁外围站区,规划一批P+R停车场建设用地,充分发挥地铁公共交通的骨干作用。待我市P+R停车场建成后,我委将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先进经验做法,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P+R停车场收费标准及换乘停车优惠政策,减少换乘群众的经济负担,通过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引导市民选择合理出行方式,缓解中心城区的道路交通拥堵及停车压力,积极推动城市排堵保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