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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沈阳市推进中心镇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3日 作者: 来源: 沈阳市发改委

各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会议精神,把中心镇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全市成立推进中心镇建设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中心镇建设。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全市中心镇建设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支持中心镇发展的政策措施,定期指导调度中心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中心镇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考核各地区中心镇建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负责市领导:市委常委、副市长高伟
    专班人员为: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民政局、文旅广电局、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局、金融发展局、税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宣传部、市农信联社、沈阳供电公司主管领导,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及涉农地区党政主要领导。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分别由市发改委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兼任。
    市委组织部:负责适当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熟悉发改、规划、建设、交通、环保、招商引资及项目服务等工作领域的优秀年轻干部到中心镇挂职锻炼。
    市委编办:负责指导各地区进行乡镇(街道)机构改革,通过市、区县(市)两级加大对中心镇人员行政编制的改革倾斜力度。
    市委宣传部:负责中心镇建设宣传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中心镇发展乡村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民宿休闲旅游等工作;指导中心镇建设“一村一品”专业村,促进镇村产业协同发展;统筹推动中心镇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指导中心镇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市财政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拟订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县(市)与中心镇制定财税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村庄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等,制订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与管理标准,指导和参与编制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规划中涉及空间规划的内容。指导中心镇编制发展规划。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编制下达全市城乡建设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城建计划中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指导规范中心镇村镇建设工作,负责宜居乡村建设、特色小镇建设等重点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均衡配置,指导中心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阶段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和新优质均衡示范校建设,选派优秀教师充实中心镇人才队伍,组织实施沈阳市名优校长教师对中心镇学校“点对点”开展送教帮扶等活动。
    市卫健委:负责制定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等政策措施,指导各县区开展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卫生服务,推进医共体建设,继续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选派医务人员充实中心镇人才队伍开展卫生支农等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统筹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各地区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农业、科技、教育、卫生等领域技术人员到中心镇进行支持农科教卫等服务”工作任务,深入实施“沈阳市高级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
    市工信局:负责指导中心镇组织制定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规划、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工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及建设。
    市商务局:负责指导中心镇重大项目对外招商的计划、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等工作,指导推进中心镇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改革和社区商业发展等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的政策建议。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各地区交通运输行业的总体发展规划、专项规划、专项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提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年度项目投资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市水务局:负责指导各地区农业农村水利、水务工程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指导提出水利、水务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规模及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各地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制定中心镇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市文旅广电局:负责推进中心镇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市营商局:负责加强和优化中心镇营商环境建设。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开展中心镇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工作。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推进中心镇人居环境整治,建立相对集中的垃圾收运体系。
    市金融发展局:推动各地区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吸引聚集金融资源。
    市税务局:负责指导各地区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等工作。
    市农信联社:负责为中心镇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沈阳供电公司:负责为中心镇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沈阳市推进中心镇建设工作专班建立市、县、乡三级工作体系。一是组织体系。相关区县(市)党委、政府履行中心镇建设主体责任,参照市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制定本地区中心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调度推进各中心镇重点工作开展。乡镇党委、政府履行中心镇建设实施责任,负责制定完善中心镇发展规划,开展实施各项具体工作。二是调度体系。实行市、区县(市)两级工作专班协调推进机制,执行“周调度、半月报告、月通报”信息调度制度。市级专班调度市直相关部门及相关区县(市)、中心镇规划编制、政策意见执行、行动计划落实、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召开推进中心镇建设工作调度会,形成《中心镇建设工作
专报》,上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区县(市)级工作专班统筹推动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发展。如遇重大事项,由市工作专班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协调解决。如遇特殊重大问题,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三是考核体系。市级推进中心镇建设工作专班将中心镇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市乡村振兴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市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沈阳市2020年推进中心镇建设工作考核方案》《沈阳市2020年中心镇发展建设考核指标实施细则》,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重点工作任务、中心镇建设组织调度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各区县(市)推进中心镇建设工作专班参照市级模式,对中心镇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按年度实行考核,考评结果纳入区县(市)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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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链接:《关于成立沈阳市推进中心镇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政策解读(图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