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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关于调整 沈阳私立实验学校等7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1日 作者: 来源: 价格收费处

各有关学校: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辽宁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辽价发〔2007〕89号)相关规定,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就调整沈阳私立实验学校等7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沈阳市沈东初级中学初中学费标准为10700元/学年。

2.沈阳实验中学初中学费标准为11400元/学年。

3.沈阳绿岛中学小学、初中学费标准为13200元/学年。

4.沈阳市志成中学初中学费标准为12500元/学年。

5.辽中区立德学校小学、初中学费标准为11500元/学年。

6.辽中区立人学校初中学费标准为11600元/学年。

7.沈阳私立实验学校小学、初中住宿费标准为1600元/学年。

二、执行起始时间

以上各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自2026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学起执行,不得跨学年预收。各学校在校生仍执行原学费、住宿费标准。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学校应通过官方网站、招生简章等渠道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政府相关部门监管。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沈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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