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
依据《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价发〔2004〕107号)、《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5年沈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名单的通知》(沈教通〔2025〕35号)的规定,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以及国家级重点、省级示范学校批复文件,现将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等9所中职学校新增专业学费标准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布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等9所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学费标准(详见附件)。以上学费标准从2025年新生入学起执行,在校生仍执行原标准。
二、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学费标准,不得变相调整学费标准。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三、通过学校网站、招生简章等渠道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四、学校依据本《通知》开展的招生、宣传等各项工作,要认真执行发展改革部门关于收费标准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要求,切实落实好教育部门行业管理相关制度,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