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精心指导下,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围绕沈阳市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和法治沈阳赛道确定的工作任务,将委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轨道,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市发展改革委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内容,持续开展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领导干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必备书,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内容。认真贯彻《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要求,形成党组会、办公会会前学法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通过专题学法、会前学法、重大行政决策前学法落实会前必学法要求。
(三)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暨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统筹安排年度法治建设任务,明确责任部门、人员和时限,扎实有效推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委党组定期听取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四)以身作则维护司法权威。在全年3起行政诉讼程序中,按照应诉相关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出尽出”。庭审中耐心向司法机关和当事人说明政策法规修改变化情况和政府部门职权,全部案件均取得胜诉结果,使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全年无行政败诉案件,无领导班子成员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办理情况。
二、夯实法治基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法制建设。在我委权限内,及时制定《沈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沈阳市工业领域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主动申报《沈阳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地方性法规立法,及时探索经济新领域依法管理路径方式,得到市人大和市司法局高度关注。
(二)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程序。制定《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切实监督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委内公职律师作用,努力严格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共计为全委26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及13份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42份,提示法律风险点19个,有效避免了争议和纠纷的发生。全年无违规及违法或不当行政等情形。
(三)全面及时开展文件备案清理。按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工作,2025年共计完成2部规范性文件备案和13部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文件备案,规范性文件审查率、备案率为100%。定期开展文件清理,全年梳理地方性法规2部、市政府文件24件、委文件69件,其中废止10件、失效4件,修改2件。
(四)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对社会的公信力。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文件127件,发布网站信息452条,微博信息38条;受理咨询、求助、投诉178件,按期回复率100%,群众好评率100%。
三、聚焦执法质量提升,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一)完成法治建设专项督察任务。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要求,对2021年-2025年期间我委的规范性文件制发、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以及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组卷备查,指导14个处室完成24本发文程序卷宗、10个任务进展情况说明、2个表彰材料的提交和组卷工作,对省委督察提出的督察反馈问题意见,组织相关处室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反馈沟通,圆满完成专项督查检查任务。
(二)切实提升行政检查执法质量。加强《沈阳市行政检查实施办法》贯彻执行力度,制定《沈阳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报市司法局备案,并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严格落实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和“扫码入企”试点工作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确定检查时间、方式和检查对象,与市统计局、市市场局开展联合检查,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同一企业的检查次数,每年不超过一次。
(三)规范涉企执法专项案卷评查。在全省粮食与物资储备系统执法案卷评查中,沈阳市12部执法案卷全部无问题通过,为全省14市中3个全部案卷无问题的3个城市之一。在组织委执法处室完成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过程中,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做好执法过程记录工作,自查自评沈阳市发展改革系统2021年至2025年期间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共计报送案卷目录174卷,重点评查省发展改革委抽取的我市市本级案卷41卷,未发现合法性问题,案卷组卷质量日益提升。
(四)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组织全委10个处室19名执法证届期人员参加全市共计三批次执法证培训考试,分批分类在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录入执法主体信息,保证我委执法队伍资质完备、力量充足。对执法证失效、调离执法岗位和换发执法证人员的13件旧证予以收缴,充分利用行刑衔接平台,加强与公安、检察、审判、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便民热线等监督渠道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五)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分别在6月和9月举办主题为“规范涉企执法”的行政执法培训,共计26名执法工作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采取线上视频学习和线下集中宣讲两种方式进行。集中宣讲部分重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当前执法工作的要求和启示、行政处罚法的变化和处罚程序、我市行政执法十条禁令、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及仲裁制度进行了讲解。
四、拓展“大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制定年度文件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印发《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暨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普法责任处室和对应的普法法规,在重要时间节点如全国生态日、世界粮食日开展相应普法活动,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
(二)开展“世界粮食日”全面宣传活动。组织区、县(市)发展改革部门采取多种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氛围,活动共组织现场宣传10余场次,悬挂标语条幅20余个,发放手册1000余本,走进30余个重点乡镇,走访了200余户家庭,互动交流100 余次,惠及群众5000余人。走进沈阳香雪面粉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粮食企业,开展“爱粮节粮进企业”宣传活动,增强企业粮食安全意识。在沈北“稻梦空间”园区等特色景点进行深度宣传,利用电子屏幕播放绿色仓储,爱粮节粮知识,涉粮企业、农村合作社、种粮大户等积极参与宣传活动。
(三)开展“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2025年8月15日,以全国生态日为契机,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组织各区联动开展多样化宣传活动。通过宣讲、实践、体验等形式,推动《循环经济促进法》生态理念深入人心。通过市、区、街道、社区上下联动宣传,显著提升了市民的生态保护意识。知识普及宣讲活动形成长效影响,实践体验强化公众参与感。
(四)开展“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宣传工作。深入企业和于洪区龙城社区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开展民法典宣讲和现场公益法律咨询,对居民和企业员工提出的民法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发放民法典宣传材料40余份,民法典普法小秘书可以日积月累的学习到民法典知识,受到广泛欢迎。利用委机关7楼LED屏幕,循环播放民法典宣传视频,在市发改委职工书屋张贴宣传海报,同时在委官方网站和微博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营造浓厚的民法典宣传氛围。
(五)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宪法专题学习,集体重温宪法知识,委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利用委视频会议室LED屏幕,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播放宪法宣传视频和爱鸟护鸟公示宣传片,加强宪法意识,增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对宪法的直观感受。前往于洪区龙城社区开展法治进社区普法活动,发放宪法文本以及包含法律知识的普法工作小秘书30余份。现场开展公益普法活动,对前来社区咨询的居民关于行政复议法、劳动合同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五、深化“信用代证”,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一)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印发《沈阳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任务清单》,组织举办全市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专题培训班。2月份我市荣获全国2024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观摩活动城市组“创新单位”。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稳居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前十五名,其中4月份进入全国前十。
(二)深化“信用代证”改革。在全省率先印发实施《沈阳市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以10个领域“信用代证”改革试点为基础,将“信用代证”覆盖领域扩大至科技、公安、财政、水利、文化和旅游等43个领域,我市“信用代证”工作先行先试经验做法获得省认可,并在全省推广应用。
六、构建“全国一张清单”,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一)实施“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动态跟踪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更新进度,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新版清单,提升清单的透明度,第一时间组织全市认真落实最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目前为2025年版),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违规增设准入条件、违规设置准入障碍,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确保“单外无单”,推动“非禁即入”要求普遍落实。
(二)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组织全市全面梳理涉市场准入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同时围绕国家明确的15类重点整治情形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开通市级问题线索征集渠道,在发改委网站开设问题线索征集弹窗并发布公告,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张贴征集海报,广泛征集、有效办理经营主体的意见诉求。
(三)探索开展辽宁省市场准入效能首轮试评估。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作为全省唯一试点,探索开展辽宁省市场准入效能首轮试评估,逐项研究辽宁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加强对上沟通、横向对接和对下指导,顺利完成首轮评估。
2025年,我委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差距和短板,政务诚信监督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守信激励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还不够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惩处力度还不够。2026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与先进对标,大力解决制约市场活力、社会创新力的深层次问题,努力建设高水平法治政府。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发展改革工作尤其是执法监督相关工作的全过程。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提出拟取消、调整或者暂停实施的意见建议。二是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三是深入推进政务诚信提示监督机制。将政府部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纳入市委组织部2026年政府实绩考核,对相关政府责任主体实施扣分处理。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优化建立政府部门失信被执行人监测评估板块,动态监测政府部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督办解决政府失信问题,实现全市政府部门失信被执行人动态清零。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