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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服务促提升 以改革促发展 推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全面落实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9日 作者: 来源: 粮食和物资督查处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市发改委坚持以新《条例》为统揽,锚定全年工作目标,谋划工作重点,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一是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优化国家及省市40个价格监测点布局,客观分析掌握粮油价格走势,加强粮情预警监测调整市级储备粮品种结构,口粮品种比例达到70%要求,同时提高成品粮实物储备,确保达到主城区15天供应量,充分发挥好“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统筹全市267个应急供应网点、38家应急加工企业及18个应急配送中心,实施粮食应急保障挂图作战,确保有效发挥粮食应急保障作用。二是严格粮食流通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取消粮食收购事前许可,加强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认真落实粮食收购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严格执行质价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强化定向、邀标销售的超期储存粮食监管,确保超期储存粮食合法、合规、合理使用,无转卖倒卖、代储以及流向口粮市场等违法现象。充分发挥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作用,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三是推进粮食产业发展。制定《沈阳市粮食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方案》,全面引领我市“十四五”期间粮食行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市“中国好粮油”行动项目建设已如期保质完成,总投资达4.728亿元,18个优质粮油产品入选“辽宁好粮油”产品名录,实现了提品质、创品牌、促升级、增效益。下一步,我市拟再争取上级资金1亿元,推动“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提高我市粮食仓储、加工能力和水平,推荐16个产品参加“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促进产业发展上新台阶,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和消费者得实惠的目标。四是强化粮食质量管理。对我市近800名粮食质检人员进行年度培训,加强质检骨干队伍建设。实施粮食流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加强粮食流通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严把粮食“入口质量安全关”,坚决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保障人民吃上“放心粮”。结合粮油食品安全周、粮食科技周、世界粮食日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节粮爱粮宣传活动,强化大众爱粮节粮宣传教育,营造“爱惜粮食、反对浪费”的浓厚社会氛围。同时指导粮食仓储企业提高储粮技术,持续推进节粮减损,减少粮食浪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