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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3日 作者: 来源: 办公室

按照《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文件精神和沈阳市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市发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市发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全面公开审批核准备案信息。项目审批为核心,坚持“主动发布、及时答复”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采取外网发布、宣传手册、窗口告知和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全面公开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要件、审批时限等相关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项目审批信息,实现审批信息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进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继续针对工程项目信息、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等重要环节对社会公示。强化招标投标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简化发布招标公告的要件和程序,推进招投标活动全过程信息公开,自觉接受招投标相对人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同时,着力完善全市各分市场信息发布终端接口,加大对分市场信息网络终端的指导和管理力度。

(三)及时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在委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发布价格听证会公告、各类价格政策和信息,及时公示各类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各类收费标准,及时跟踪市场价格热点并发布各类价格监测信息进一步加强价格宣传,对于社会上出现的误解与质疑及时回应,提高价格政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四)积极推动信用领域信息公开。建设了信用体系建设领域专业网站“信用沈阳”,包含信用资讯、政策法规、信用建设、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服务等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众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信息公示等信用信息服务,及时报道国家、省、市及我市各部门信用建设方面的资讯,积累了大量我市信用建设方面的信息有效地宣传和促进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完成我委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我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包含我委主要职能、预算单位构成及部门预算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和“三公”经费预算表,对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和经费对比增减变化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全面及时公开政务信息目前,在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公开的21项信息公开目录中,我委已上传政务公开信息101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121条、发改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5128条,主动公开率和更新率达到100%。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近年来国家在回应社会关切和对重要政务相关舆情及政策解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我委根据《意见》的要求将回应社会关切、征集民意、文件解读等相关工作结合我委的工作职能编制了《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回应和解读整体方案》,在门户网站设立相关专栏用以对以上工作进行公开,全年对11个重大政策在政务公开网和发改委门户网站进行了解读。

(三)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渠道积极参与515政务公开日日”活动和《连心桥政务公开热线》、《沈阳新政》等政务公开节目,并时刻关注此类载体宣传,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对时下涉及我委工作中社会关注较高的问题与政务公开办及时沟通,以最快的反应速度回应百姓关切。9月初策划并举办了“请代表委员走进发改”活动,邀请了12名代表委员,围绕秸秆综合利用、中德产业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循环经济发展等与社会民生相关的方面进行了座谈。保持“114政务公开服务热线”畅通,安排专人认真接听“114政务公开服务热线”,为广大市民查找有关文件提供方便。积极向《政务公开报》报送信息,严把质量关,保证每月报送十篇稿件。2015我委已上报稿件200篇,被采用29篇。

三、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5号、36号文件和省市依申请公开规定,建立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制定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在沈阳市政务公开网上对外公开。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给申请人满意答复,做到依法依规受理,答复积极主动、准确,送达备案材料及时。成立了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协调小组,及时、有效、依法解决问题。截至目前,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均不属于本部门公开范围),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办结率100%。

 四、强化培训和考评机制

 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项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素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工作考核。在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机关处室考核范围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监督、协调、考核、奖惩等作用,调动各处室的积极性,确保全委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和委党组要求,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委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主管领导分管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内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处室政务公开工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对与本岗位相关的政务公开内容负责。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继续大力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组织全委继续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即时收集、整理、组卷、录入工作,以及114咨询热线的接听、接待、解答和记录等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并确保质量完成市公开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加强配置,强化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实。继续加强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市及我委保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在通过各种发布渠道公布的同时,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