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批复了《沈阳市妇幼保健院生殖实验室及部分业务用房提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本项目涉及沈州院区和南塔院区,改造总建筑面积约5296.02平方米,其中沈州院区改造建筑面积约3325.56平方米,对主楼1层、5层、22层、23层进行改造。南塔院区改造建筑面积约1970.46平方米,其中综合业务楼3层、6层改造建筑面积1897.09平方米,门卫室改造建筑面积73.37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医用气体工程、室外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1808.3万元, 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项目所涉(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及其他等,全部采取委托公开招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