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物价工作 互动交流 政务服务
关于《沈阳明和欧亿艾姆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6日 作者: 来源: 行政审批处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了关于《沈阳明和欧亿艾姆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1、项目名称:沈阳明和欧亿艾姆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

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建成后年产铅酸蓄电池100万千伏安时。项目购置铅粉机、铅带自动线、拉网炼涂机、固化干燥窑、充电机等主要用能生产设备192台套。项目利用原有地块及建筑,地块占地面积69264.60平方米,原有厂房总建筑面积70748.95平方米。

3、项目用能情况:该项目能源消耗品种主要为电力、热力,耗能工质为新水。

项目年能源消费量合计当量值4810.55吨标准煤,等价值9564.12吨标准煤,其中电力消耗量2546.81万千瓦时,折合当量值3130.03吨标准煤,折合等价值7780.50吨标准煤;热力消耗量49153.31吉焦,折合1677.11吨标准煤;新水消耗量40.10万吨,折合103.10吨标准煤。

该项目单位产品能耗指标为4.81千克标准煤/千伏安时,工业增加值能耗0.907吨标准煤/万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低于《铅酸蓄电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JB/T12345-2015)中储能类蓄电池的限定值10.88千克标准煤/千伏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