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沈阳市地铁线网发展的需要,保障后续新开通地铁线路顺利投入商业运营,由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经市政府同意,予以实施。
一、现行票制票价依据
1.《关于调整沈阳地铁票制票价的通知》(沈发改发[2019]53号)
2.《关于实行沈阳市地铁中小学生优惠票价政策的通知》(沈发改发[2022]4号)
二、扩大范围
以文件依据适用范围扩大至地铁2号南延线、4号线一期。
三、实施时间
自2023年7月19日起实施。
四、实施主体
由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五、咨询电话
市发展改革委:臧 丽 电话:88577812
市交通运输局:万红岐 电话:23920075
地 铁 集 团:韩 冰 电话:86226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