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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沈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贯彻落实<关于 推动东北地区中心城市及城市群高质量 发展的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 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2日 作者: 来源: 沈阳市发改委

一、方案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东北地区中心城市及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有关部署,大力推动《辽宁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东北地区中心城市及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在沈阳落地见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包括九个部分26个方面,结合沈阳市实际制定如下重点工作任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3个方面的内容。

第二部分“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包括优化提升中心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群综合承载能力2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部分“坚持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包括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4个方面的内容。

第四部分“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打造区域性创新高地”包括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鼓励产学研用协同联动、培育留住吸引科技人才3个方面的内容。

第五部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包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定不移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培育计划3个方面的内容。

第六部分“加快区域合作步伐,拓宽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包括加大国内合作力度、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打造高水平开放合作平台3个方面的内容。

第七部分“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包括落实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3个方面的内容。

第八部分“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夯实共同富裕基础”包括完善区域基础设施网络、提升公共服务质量2个方面的内容。

第九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实施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3个方面的内容。


文件链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沈阳市贯彻落实 <辽宁省贯彻落实推动东北地区中心城市 及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重点 工作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