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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沈阳市“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 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1日 作者: 来源: 沈阳市发改委

2022年39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沈阳市“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沈发改发﹝2022﹞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0年12月,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发《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实施“辽宁好粮油”行划的通知粮发〔2020〕100号,正式启动“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打造省级、市级龙头骨干企业和水稻、杂粮示范县以及“辽宁好粮油”产品品牌。我市粮食产业发展进入了效率更高、质量更优的良性发展轨道,为规范全宁好粮油动计划项目管理,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管理办法》按照公平公、科学规范、权责明晰、注重实效,加强对“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建设管理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督检查、建后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廉洁高效。

二、工作目标

沈阳市辽宁好粮划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我市开展“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将以提升储存品质,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打造优质品牌为目标,通过杂粮示范县和市级龙头骨干企业建设,到2022年,新增低温储粮仓容11.5万吨、准低温储粮仓容5万吨,新建小米生产线2条、杂粮杂豆生产线2条,提升大米加工工艺,完善质检体系建设,培育2个“辽宁好粮油”品牌。

三、主要内容

市发展改革负责统筹全市项目管理实施工作,指导督导项目建设。示范县政府为“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县项目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对示范县实施主体项目的监管,县级部门是监管的具体执行部门;市级骨干企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协调推进工作,并进行日常监管。

1、建设管理 

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实施计划和市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严禁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资金用途。建立项目建设责任,加强管理,建立完善项目决策、建设管理运营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制,确保项目管理规范有序,按时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加强目建设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确保自筹资金足额到。建立项资金帐户,独立运管理,资金使合法合规保证完成绩效目。严禁挪用、套取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包括项目建设有关的文件会议记录、合同、计资料、审计报告、影像资料等,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的过程

2、项目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在每个建设年度结束后,可提出年度验收申请。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级龙骨干企业项目的验收示范县政府负责县本级及县实施主体项目的验收。验收可委托有资质有经验的咨询机构行。市发展改革委对示范县完成的实施主体项目验收情况进行程序复核

项目单位年度验收需提供以下材料,具体包括:

(一)项目批复的有关文件;

(二)项目验收申请;

(三)完整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

(四)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第三方审计报告及相关会计资料;

(五)各项实施内容相关的管理资料、证明材料及第三方工程结算报告;

(六)验收材料真实性声明;

(七)其他相关材料。

3、拨付

辽宁好粮油动计建设目资金持方为先建后补,建设年度拨付补助资金“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于2021年8月获得正式批复,实施期为2020-2022年。项目验收(复核)结束后,依据省实施计划、验收(复核)结果,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度、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拨付补助资金。

(一)对项目单位2020、2021年度完成的建设任务,一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复核)和资金拨付工作。

(二)对于2020、2021年度未完成的建设任务,如在2022年度全部完成,市发展改革委验收(复核)2022年度建设任务的同时,可一并予以验收(复核)并补足财政补助资金差额部分。

龙头骨干企业示范县实施主体项目年度验收、复核通过后,市发改革委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4、监督检查

展改革辽宁计划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采实地考察、定期调度等形式及时掌握情况。示范级龙头骨干企业的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协调服务和推进,及时掌握跟踪的进度、质量,督促目单位严格执行实施方案,依法合规操作加快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目单位动接受粮食、财政、计、纪委监委等部门的监督,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禁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和调整项目。对骗取、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收回已安排的财政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建后管理

示范市级龙头骨干企业的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单位的建后管理,持续项目单位发展,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和促进我市“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产生正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单位加强项目设施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确保项目建后持续行并发挥作用。项建设范围内的基础设施、机械设备等不得随意拆除、变或转让。

 


文件链接: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 “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