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辽粮发〔2022〕97号)精神,着力抓好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沈阳市围绕增强秋粮收购工作责任感、抓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优化为农为企服务、做好粮食保供稳价工作、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等方面,形成了《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为反映民意、问计于民,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责意见建议。
e-mail :syslshwzcbc@163. com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9日
沈阳市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