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沈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组织沈阳市信用协会、信用服务机构起草了《行政村诚信评价指标与规范》《区、县(市)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与规范》《诚信示范企业评价指标与规范》,形成地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2月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邮件主题注明“地方标准征求意见”。
邮箱:sysxyb@126.com
附件:1.行政村诚信评价指标与规范(征求意见稿)
2.区、县(市)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与规范(征求意见稿)
3.诚信示范企业评价指标与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2.区、县(市)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与规范(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