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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为全省作出示范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4日 作者: 来源: 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要求,锚定国家中心城市的目标,确保在绿色低碳发展上为全省作出示范,制定以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站位全局履责、立足省会担当,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为高质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生产绿色化、生活低碳化、环境清洁化,以“双碳”战略目标为引领,实施“1+6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推进碳达峰,推动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开展绿色生活创建积极打造东北绿色低碳发展先导区和绿色能源发展示范基地争取在东北地区率先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2023年,主导产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化石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9.3%,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4.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5%以上森林覆盖率提升至17%,一批绿色低碳、节能环保重点项目取得突破性成果,绿色低碳理念深入人心,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发展模式和典型经验。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碳达峰“1+10”政策体系

1.做好顶层总体设计

立足我市战略定位、发展阶段、产业特点、能源结构和资源禀赋,发布《沈阳市推进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推进碳达峰的施工图、路线图,在降碳的同时确保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确保2030年前高质量实现碳达峰。

2.分领域行业专项推进

以能源、工业、建筑、供热、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农业农村等领域(行业)为重点,坚持系统观念,妥善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研究提出推进碳达峰的工作安排和行动路径,分别制定相应的专项方案,并组织做好衔接落实,确保“十五五”期间有序梯次达峰

3.强化基础支撑保障

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提出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安排;协同推进减污与降碳,提出科学推进污染物防治和气候治理的一体化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提出巩固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的行动路径,分别编制相应的实施方案,保障“双碳”目标顺利实现

)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4.统筹推进清洁取暖项目

加强煤炭减量替代与清洁高效利用,“十四五”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逐步减少。印发《沈阳市2022-2023 年度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围绕热源清洁化和建筑能效提升两大任务,开展光大垃圾焚烧热电联产、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到2023年,全市清洁取暖率提高至67%

5.建设绿色能源示范基地

全力推动辽中、新民、法库、康平等地区风光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华润法库“双百”新能源示范项目落地、嘉寓康平清洁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建成投产,着力打造法库、康平清洁能源发展示范县。到2023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42.5%以上。(责任部门: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6.推进210万千瓦风电项目

推动新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加快辽能康平3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2022年底前建成投运。推进已纳入全省新增风电建设计划的150万千瓦项目陆续开工,2023年全部建成。启动增补的30万千瓦风电项目前期工作,2023年开工建设。到2023年底,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实现倍增,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5%

7.推动新能源电站升级改造

支持现役新能源电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推进老旧风电和光伏发电设备退役和升级改造。推动龙源、华电等并入电网运行多年的风电场一次性解列拆除全部老旧机组,实施“以大代小”增容改造,提升电站发电效率和运行安全性。

8.推进多能互补综合能源项目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推动国能康平电厂135万千瓦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建设进程、推进法库20.9万千瓦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探索辽中“渔光互补”、法库“农光互补”等开发新模式,提高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能力,到2023年,实现新增绿色电力50亿千瓦时。

9.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

科学利用农村生物质资源,有序推进沈北鑫盛、法库润电等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新民市、康平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到2023年,争取在建工程全部建成投运。

    10.建设重点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推进大东宝马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成投运,推动华润沈海热电异地扩建等先进煤电项目建设进程,建设沈阳远航220千伏等输变电工程,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电力需求,建设辽中-顾屯等网架加强工程,提升沈阳北部地区新能源消纳送出能力,确保2023年无约束新能源接入容量达到300万千瓦以上。(责任部门: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11.严把节能审查准入关

坚持节能提效和保障合理用能相结合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严把六大高耗能行业及煤炭、造纸等能源消费头部行业的投资准入关口,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效值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确保高耗能、高排放和低水平项目零新增。

12.强化工业节能监察

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资源高效利用促进、工业节水增效、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工业设备清洁能源替代等重点工程,推进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纺织、造纸、皮革、食品、医药等行业绿色化改造。2023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持续大于全社会降幅

13.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打造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通过典型示范带动生产模式绿色转型,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省级以上绿色制造名单数量达到200个以上。

14.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升级

加快汽车及零部件、通用机械装备等产业上云用数赋智推进冶金建材和石油化工行业向精深加工方向转型升级,引导落后产能加速淘汰退出,完成沈阳石蜡化工常减压装置去产能工作,推动沈阳石蜡化工等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15.提升产业园区能级水平

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建设航空、汽车、压缩机、重矿机械、机床、生物制药、智能传感器、变压器等领域头部企业配套产业园。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分布式光伏、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提升资源产出效率(责任部门: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16.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

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不断壮大新能源、IC装备、航空、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及机器人等产业规模,建立“专精特新”培育库,组织推荐申报国家和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到2023年,培育新增“专精特新”企业20户以上。

17.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推动重点产业集群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工程加快推进高端半导体薄膜设备、涂胶显影设备研发及产业化等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建设,到2023年,战略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5%以上。

18.做强新能源汽车产业。

有效落实《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打造以整车为龙头,带动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汽车电子等关键零部件快速发展的产业模式,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到2023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11万辆,推广应用总量达到4万辆,公共充电终端达到7000个。

    )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19.加快用地结构调整

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打好存量土地盘活攻坚战。

20.打造高品质城市空间

推进园林景区、街道微景观、微绿地、口袋公园等建设。到2023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绿地率达到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稳定在12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

21.推进绿色城市建设

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发展装配式+超低能耗+健康住宅绿色建筑体系,抓好无废城市、低碳城市、公园城市、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到2023绿色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0%

22.探索城市更新沈阳模式

加快落实部省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工作要求,编制《沈阳城市更新专项总体规划》,有序推进老旧管网、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商圈、背街小巷等城市更新任务,树牢精细化管理理念,注重实施“微更新”“微循环”,杜绝大拆大建,促进城市留白留璞增绿。

23.加快新建建筑能效提升

在确保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质量和水平的基础上结合城市新区建设及中日产业园、中韩科技园等产业园区建设,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等高能效建筑项目示范全面提高建筑节能要求,有效降低建筑运行能耗。2023年,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在2016 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提高能效30%20%以上。

24.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开展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强化建筑保温隔热性能,提升围护结构节能水平,推广安全、高效、经济的建筑外墙保温、屋面保温构造系统,推广低增量成本的高性能门窗,着力改善和提升城区综合宜居水平。到2023完成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00万平方米

25.推进燃煤热源能效提升

立足市情、兜住底线,在保障民生供热安全前提下,积极推进供热能耗40千克标准煤/吉焦的燃煤热源提标改造,推动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助力煤炭消费在“十四五”期间进入峰值平台期。到2023年,年供热用煤总量控制在1800万吨(实物量)以内。

26.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建立完善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标准,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动太阳能光热系统在城市中低层住宅及酒店、学校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中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到2023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5%,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27.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编制村庄发展规划,深化村庄清洁行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村内道路硬化亮化,开展村内绿化,建设美丽标准示范村。到2023年,美丽村达到保留村总数的60%以上。

28.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广休闲观光农业等发展模式,推行种养结合、农牧结合,创建沈北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推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农产品加工副产物高效回收利用,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打造高标准农田,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到2023年,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150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2%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

)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29.构建绿色城市交通体系

强化轨道+公交+慢行网络融合发展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快速路网建设,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设施,加快推进地铁3号线、4号线、6号线、2号线南延线、1号线东延线建成通车推动四环立交化和智能化改造、东部旅游大道等工程,打通干线公路断头路、瓶颈路。2023  年,城市快速路里程达到375公里,快速轨道交通里程达到165公里。

30.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保障能力

  深化国家公交都市建设,优化和完善公交线网空间布局,强化公交线路与地铁、铁路等其他客运方式的接驳、换乘,引导公共交通出行,减少私家车使用频率,降低单位出行能耗。到2023年,绿色出行比例提高到73%以上。

31.增强国家铁路枢纽功能

发挥沈阳中蒙俄经济走廊区位优势,积极融入国家高铁网络,加快推进沈白客专、沈丹铁路外迁项目建设。

32.推进都市圈交通一体化

加快构建沈阳都市圈“1小时”通勤圈,做好城际铁路交通项目谋划,优化实现放射性高速公路与三环互联互通。

33.加快调整货物运输结构

发展多式联运,强化多种运输方式有机融合,推进临空经济区、宝马大东厂区、华润热电等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企业和物流园区配备铁路专用线,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

34.加快运输工具装备低碳化

加快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稳步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在道路客运、道路货运等行业的应用,新增和更新公交车、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积极推进高能耗老旧货车取消营运资质。到2023年,城市公交、出租车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到100%,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5%左右。

35.推动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营管理。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和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疏浚土等材料资源综合利用。开展四环快速路立交化和智慧化建设工程,构建车路协同软硬件设备及系统平台,解决城市快速路交通拥堵问题。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

36.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重点实施PM2.5O3协同管控,持续推进建成区100及以上燃煤供暖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实施VOCs深度治理,推进全市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处理装置和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强化固定扬尘污染整治,实现柴油车排放检测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柴油货车监督抽测比例不低于50%,柴油机械监督抽测比例不低于20%。到2023年底,良天数达到320PM2.5浓度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

37.推进水污染防治

实施流域治理,以养息牧河等8条河流为重点,完成新民养息牧河、付家窝堡排干湿地工程、康平八家子河生态治理工程、法库小河子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截污管线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保障机制。到2023年底,省考以上断面全部达标,持续消灭类水体;优良水体比例在达到国家下达33%考核要求基础上,自我提升至50%以上。

38.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组织土壤调查等活动,各地区对拟征收、收回、收购、出让、划拨的重点建设用地在变更为一住两公前严格履行职责;建立联动监管机制,针对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的地块不得进入用地程序。到2023年底,确保我市重点建设用地实现有效保障  

39.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加强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加快垃圾焚烧和厨余垃圾等末端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广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实施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投入品减量增效行动,积极推进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资源化等项目建设,加强危险废物填埋管控,促进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到2023年,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得到有效防控,无废城市建设初见成效。

40.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

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督,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出台《沈阳市生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推动棋盘山地区做好国家两山基地建设和沈北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落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政策,加强卧龙湖、獾子洞等典型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加强金沙滩沙漠公园建设和管理,建立防沙治沙科普教育基地。以辽河、浑河等河湖湿地为重点,促进野生动植物生境和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全面开展矿山综合整治,分类建立台账,因地制宜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到2023年底,退耕(渔)还湿面积累计达到10000亩,闭坑矿山治理达到1285亩,进一步改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减轻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灾害发生几率。

)广泛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41.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

制定沈阳市节约型机关创建实施方案》,重点围绕推行绿色办公、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等内容,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降低综合能耗水平,推动形成能源高效利用、设施绿色环保、节约人人参与的良好机关环境。到2023年底,推动全市9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遴选5家国家级绿色低碳示范单位,进一步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中保持领先位置。

42.绿色家庭创建行动

制定沈阳市绿色家庭创建实施方案》,以广大城乡家庭作为创建对象,结合“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倡导绿色价值理念,普及节能环保知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引导更多的家庭争做绿色生活的倡导者、参与者、践行者。到2023年,实现创建活动覆盖100%的街道、社区、村屯,家庭成员生态文明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逐步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43.绿色学校创建行动

制定沈阳市绿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在中小学、高校全面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建立健全校园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绿色管理制度,开展“千校万树”校园绿化活动,建设绿色环保校园,培育绿色校园文化带动家庭和社会共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2023年,实现70%以上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要求。

44.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制定《沈阳市绿色社区创建实施方案》,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推动社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到2023年,力争全市80%以上的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45.绿色商场创建行动

制定《沈阳市绿色商场创建实施方案》,推进流通领域绿色发展,推动绿色流通主体培育工作提质增效,打造一批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实施节能减排的绿色商场。到2023年,力争全市40%以上大型商场达到创建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绿色低碳发展工作,围绕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加快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融入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

(二)明确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战略决策部署上来,明确目标责任,制定细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绿色低碳发展各项任务。

(三)强化调度协调。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建立调度协调机制,系统组织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主动作为、各司其职,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同时,深入挖掘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做法,加强经验总结凝练和复制推广,积极营造绿色低碳发展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