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京沈对口合作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近期拟开展京沈对口合作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相关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京沈对口合作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机构。
一、申报条件
1.编制单位为独立法人单位;
2.主要从事东北振兴、区域经济发展相关研究工作,熟悉京沈对口合作的相关政策与实践、了解其他相关省市对口合作的经验。优先选择设有相关领域国家级研究平台(研究院、中心或基地)的机构。
3.作为第一责任单位,曾主持过国家、省或市关于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或其他相关研究项目。
4.编制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究力量,研究人员中须含熟悉统筹规划对策研究的咨询专家,编制单位的高级职称人数不少于8人。
5.最高总控价为30万元。
二、相关要求
请有意向机构于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前将申报文件及单位情况简介(详见附件)纸质版及电子版(光盘形式)密封送至我委。申报文件应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相关资质情况,人员力量情况,研究课题或案例情况、研究工作方案、经费报价等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单位情况简介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联系人:李璐平,联系电话:2291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