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检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沈安委〔2019〕4号)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和近期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化学品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四川凉山森林火灾事故、湖南常德“3.22”车辆自燃事故和我市老虎冲垃圾车“3.24”较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巩固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加大油气管道保护违法违规惩戒力度,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实现全市油气管道平稳运行。沈阳市发改委印发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沈阳市油气管道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组织相关区、县(市)和管道企业严格贯彻落实,以多种方式对全市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是高后果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