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等有关行政法规,国家发展改革委于6月19日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1年第44号,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要集中力量办大事、难事、急事原则,体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依法依规。认真梳理《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委投资项目管理实践,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各方面普遍反映的资金投向、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建设实施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总结近年探索实践,有针对性地作出相应制度安排。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办法》既与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工程竣工、财务会计等法律制度做好衔接,也与PPP项目管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做好衔接。同时,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对简化审批程序作出相应规定。
出台《办法》是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又一重大举措。《办法》弥补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的制度空白,与此前出台的《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办法》一起,构建了以《政府投资条例》为龙头、以部门规章为配套、以相关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政府投资管理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