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宏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处室: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1.张宏建同志任服务业综合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2.张杨同志任粮食和物资安全仓储与科技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3.周北辰同志任能源综合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4.鹿高明同志任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5.李昂同志任交通运输发展处(交通战备办)副处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6.孙抗抗同志晋升为收费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7.宋妍婷同志晋升为成本调查监审局二级主任科员;
8.曹绍乐同志晋升为能源综合处二级主任科员。
中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