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委属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委党组研究决定:
毕克非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政策研究处处长;
王雅红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地区经济处处长;
魏兴盛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农村经济处处长;
刘关军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发展处处长;
刘子旭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服务业发展处处长;
马双朝同志任市对口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员(正处级);
柯岩同志任市对口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口合作发展处处长;
孟庆文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处长;
李长双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专职稽察特派员(正处级);
陈兆春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工业处副处长;
郑鹏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振兴老工业基地处副处长;
申晓川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离退休干部处副处长;
王忻同志任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高技术产业处副处长;
免去以上同志原职务。
王忠宝同志原职务不变,临时兼管能源处工作。
中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