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加强报废和僵尸车辆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报废汽车回收处置问题。近年来,我市着力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体系,按照“一个办法、两个规范”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289号)等文件要求,市商务局有序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申报工作,丰富市场主体,促进行业竞争。统筹分析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总拆解产能、上下游产业链等因素,科学研判、测算全市报废机动车总拆解产能与应设拆解企业数量,引导企业回收服务制度化、一体化、网络化、精细化。鼓励企业加强合作,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向县、乡镇延伸回收服务网点。目前,我市共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8家,2022年报废各类机动车24981台,较上年增长71.2%。
二是长期占用车位资源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沈阳市缓解停车矛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由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区政府为责任部门对长期停放在城市市区内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开展全面排查,引导自行清理,实施分类处置。今年以来,共摸排废弃车371台,引导车主自行清理84台,拖移清理287台。
三是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模式。针对我市实际情况,市商务局制定出台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依法报废本市登记注册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汽车,并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同一车主,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为便于广大车主办理补贴,市商务局在沈阳市青年大街35号国际贸易大厦812室设立审核服务窗口,每月1-10日(工作日)集中办理申请材料受理、审核工作。2023年1-3月份共受理申请329件,拟发放补贴98.7万元。为促进行业发展,鼓励绿色拆解、高附加值利用、再制造等技术研发,市发改委于2022年为沈阳储能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900万元,该项目是与丰田集团合作,属于中国大陆首例零件集数字化运营中心、拆解再制造工艺流程及工位、零部件再制造检验体系、运营整体设备设施于一体的综合性汽车循环产业园区,形成了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回用件、再制造件的生产制造、检验检测初期的产业链条。
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发改委等9部门制定了《沈阳市废弃汽车治理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由市发改委牵头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废弃汽车治理工作,推动完善废弃汽车治理法律法规;《方案》要求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成立专项执法组,负责为期一年的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包括制定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全面排查、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实施分类处置3个阶段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整治行动,并建立废弃汽车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方案》还要求由市商务局牵头成立回收拆解组,负责健全报废汽车回收服务网络,引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提升专业化拆解能力和便利化服务水平,加大汽车拆解行业监管力度。《方案》提出,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成立信息化建设组,负责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和要求建设市级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未来,我市将持续推进废弃汽车治理有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废弃汽车治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