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数字经济顶层设计
一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数字沈阳、智造强市,根据《“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辽宁发展规划(2.0版)》《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沈阳市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数字沈阳发展规划》(沈政办发【2021】18号)。其中,在《数字沈阳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建成东北数字经济发展引领地。数字产业化快速发展,软件产业东北第一、集成电路装备产业全国前三的地位进一步巩固,机器人、数字医疗等新兴产业不断壮大,超前布局未来赛道,数字产业园区蓬勃发展。产业数字化成效显著,数字技术与工业、农业、服务业深度融合,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辐射引领东北地区发展。”
二是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建设东北数字经济应用场景第一城,沈阳市于6月27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沈阳市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沈政办发【2022】18号),主要包括支持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资源开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建设、打造数字经济发展环境等6个方面21条政策条款,进一步提升我市数字经济领域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2022年沈阳市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申报的软件产品产业化、数字经济企业加快发展等56个项目(事项)给予4922.16万元资金支持。
二、聚焦数字经济发展重点
一是加强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沈阳市以高端装备(含机器人)航空航天、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8条产业链为重点,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化技术与行业的深度融合,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实施沈阳市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专项,组织高校院所研发具有先发优势的量子计算、量子通信等基础前沿技术,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强技术创新支撑。瞄准“5+3+7+5”产业连建设体系中重点企业数字化关键技术问题需求,实施深化企业技术攻关“揭榜挂帅”,目前,聚焦数字经济领域创新方向,我市第一批揭榜挂帅需求已征集完成。
二是加快布局产业创新平台。在工业软件、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布局建设沈阳浑南科技城、沈阳智能制造研究中心等一批科技创新平台。聚焦 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鼓励数字经济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发挥平台优势,加强共性技术平台、产业集群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和专业化孵化器建设。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开展沈阳自动化所工业智脑与边缘计算设施、新松机器人智能制造技术研发与验证平台等工程预研,加强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辽宁材料实验室、辽宁辽河实验室基础设施、科研条件建设,推动辽宁材料实验室成为国家材料实验室基地。支持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和创建,推动东软、新松、燃机等龙头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三是着力推进智能升级示范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沈阳市分类别、分行业、分地区动态调整项目库,2022年度库内推进智能升级项目达到104个;加强服务供给,义诊指导咨询企业超过40余户次。2022年拨付资金7775万元支持16个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行业示范项目,推荐近140余个项目申报国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新型信息消费、智能制造标准应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场景,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各类试点示范及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政策的多个方向,目前沈鼓集团、沈阳新松项目获评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沈阳共兴达科技等项目获评国家新型信息消费示范。
四是全力打造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进一步完善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分类架构,形成涵盖18大类、60小类,覆盖制造业全生命周期的应用场景分类标准,明确场景建设的路径、方向。以“地区+优质服务商”联合推进的方式,促进供需深度对接,2022年于洪区、皇姑区、大东区联合金蝶、华为等优质服务商,开展专题场景对接活动累计10余场。强调诊断服务支撑,委托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辽宁分院,实地开展重点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2022年全面推进场景建设,形成场景培育清单,累计梳理场景315个。
三、加快数字人才培养
近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我市相继出台了“人才新政24条”和“补充9条”以及配套细则,形成了“24+9+N”的人才政策体系(2021年升级到人才新政3.0版),主要围绕科技创新、人才创业、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精准支持,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人才政策体系。2022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兴辽英才计划”政策措施,我市在“人才新政3.0版”基础上形成了“兴沈英才计划”。“兴沈英才计划” 共125个政策点,围绕产业发展,具体实施海内外高精尖科技优才集聚、产业人才支撑、青年后备人才储备、技能人才培养、“三链融合”的带土移植团队引育及符合振兴发展需要的重点领域专门人才支持等六大人才工程。同时,积极向用人主体授权,向企业大力倾斜,让企业唱主角,构建“企业认可、市场评价、政府支持”的人才认定新模式。对有成熟管理体系的企业,可以进行自主认定科技创新人才。2022年,我市下发了《关于支持在沈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提高在沈高校整体办学水平,提高我市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制定制度,形成合力。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拨付东北大学、辽宁大学等17所高校专项资金6亿元,支持202个建设项目。此外,自2021年起,市委组织部联合东北大学定期举办沈阳市发展数字经济专题培训班,积极引导干部深植“数字基因”,构筑数字思维。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