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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提案
关于结合沈阳市文旅产业发展 深入发展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提案 (第705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9日 作者: 来源: 委办公室

刘润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结合沈阳市文旅产业发展,深入发展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已开展的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发展,持续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印发实施了《沈阳市推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沈发改〔2023〕329号),明确了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总体目标,提出了6个方面32项重点工作,成立了沈阳市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工作专班,由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分管市领导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妇儿工委办、市城乡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35家单位具体落实,协同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

(二)推进五大友好,促进儿童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完善社会政策,儿童友好理念深化扩展。将儿童友好理念纳入《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行动纲要》《中共沈阳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新篇章的实施意见》《关于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全面振兴的行动计划》,加强儿童基本医疗、基础教育、社区生活等政策保障力度;将儿童友好理念贯穿《沈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从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等7个领域,明确53项主要目标和90项措施。印发《沈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工作流程》《沈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服务管理细则》,实现残疾儿童家长“最多跑一次”“一站式结算”。发布《沈阳市反对拐卖人口工作实施细则(2021-2030)》,提高孤儿养育标准,加大反拐工作力度。

二是优化公共服务,满足儿童成长发展需求。促进儿童身心健康。组织儿童爱眼护眼主题活动,开展279场讲座。全市中小学生视力检测实现100%。6所学校入选全国首批健康学校建设单位,位列副省级城市榜首。实施7.5万名适龄儿童免费口腔检查,对2.3万儿童提供免费窝沟封闭服务。建设沈阳心理大数据预警平台,完成519所中小学、47万余名学生心理筛查。启动“成长日记”活动,开展“为儿童健康成长护航”十项关爱行动。加大儿童医疗保险支持力度。新生儿“落地参保”实现多渠道办理。民政救助未成年人及二级及以上残疾人员参保由民政、残联自动办理。加大儿童住院保障力度,全面降低住院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住院起付标准降低幅度不少于25%。扩大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儿童住院免起付标准病种范围,除5种疾病外全覆盖。扩大儿童大病基本医保报销后纳入大病保险范围,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达到90%。推进优质教育普惠发展。实现学前教育公办率54%、普惠率89%,义务教育优质资源覆盖率100%。沈阳市85所普通高中,已有省示范性普通高中42所、省特色普通高中28所,沈阳市的省优质普通高中占比已接近65%,全省领先。推动“双减”改革提质升级。建立校外培训信用管理制度,全市100%校外培训机构接入资金监管平台。完善政府指导价、资金监管、广告治理等机制,工作经验已全国推广。已开展37所小学暑期托管服务,受益学生达10余万人次。省内率先出台《幸福教育进社区行动计划》《幸福教育进村屯行动计划》,已建成120个社区级、211个村屯示范点,开发课程22门,获评全国“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三是加强权利保障,儿童福利体系健全优化。完善儿童权利保障体系。将高中就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助学保障范围,每人每年享受助学金6000元。全市建成10个市级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站、2450个社区(村)妇女儿童维权站,开展关爱服务。加强未成年及困难儿童家庭住房保障,实现5683户家庭享受政策。摸底排查全市困境儿童,建立台账12项、“一儿童一档案”,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范围。实施30余个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项目,服务儿童4.6万人次。全市实现养育标准提标超过40%,率先完成集中与散居标准统一。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加强儿童早期筛查和干预。组建涵盖医疗、教育等相关领域69名优质专家的儿童康复救助库。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联合认定工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升级为“日结算”医保,将儿童康复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优化残疾儿童教育环境。完成残疾人教育需求、助学资助、教学服务三个全覆盖。开展公益金助学工程,累计投入福彩公益金544万元,惠及困境儿童585人、残疾孤儿268人次。实施助学资助行动,共投入400余万元,资助3148名残疾儿童。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孤独症儿童专业技能培训,建立铁西区、大东区2个孤独症儿童教育资源中心。

四是拓展成长空间,儿童公共服务效能显著提升。打造儿童友好活动空间。推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完成便民生活圈50个。开展“出门就健身”体育惠民工程,不断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在社区、村屯设置儿童健身器材,打造“15分钟健身圈”。加强儿童安全出行保障。优化公共交通线网布局,调整公交线路21条,增加运营里程45.5公里。开展公交车“一级踏步”行动,设置爱心座椅及提示语,新增无障碍公交车336台。免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6万名学生提供校车乘坐服务,开展校车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司乘人员资质核查、应急逃生疏散演练等工作,确保儿童出行便捷安全。提升儿童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沈阳市科学宫等8处市级安全宣传教育中心、12处区、县(市)级安全宣传教育中心,利用展览、影视、VR模拟等方式进行儿童防灾减灾安全宣传教育。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设置安全知识及防灾减灾科普宣传专栏,举办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增强儿童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是改善发展环境,儿童成长社会环境全面优化。开展文体活动。建设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推进气膜运动馆、户外运动设施建设。举办“幸福教育杯”中小学生篮球锦标赛、排球锦标赛,吸引2500余名学生参赛。开展“阅读沈阳文化,传承英雄城市”青少年书画、摄影展及诗文朗诵活动。组织第38届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第14届全市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科技小实验展演”“人工智能科技进校园”等科普宣传活动。净化网络环境。围绕青少年安全上网、践行网络公益、网络法律法规普及等内容,宣传普及青少年文明上网、文明用网知识。启动2023网络文明宣传周,开展“网络文明志愿者团队”授旗、共读《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等活动。组织开展网络文明宣传进校园主题活动,走进浑南区第九小学等多个学校,促进青少年数字素养提升,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强化自媒体监管,网格化开展有害信息核查,营造健康的儿童网络环境。推进家风建设。持续推动四级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建设。举办“2023沈阳家庭文化节”,开展首届家庭教育文化交流活动,举办专家讲座及区县交流活动,评选2023年度100户“最美家庭”。开展全市校园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累计排查650项安全隐患并已整改到位。开展全市防汛隐患整治,排查学校(单位)2254所。设立全市校园“一键式”报警装置,开展自建房、校车司乘人员整治行动,建立工作台账。严控用品质量。开展儿童学生用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107批次,督办处理不合格产品。组织校园周边场所治理行动,严查进销货台账等。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儿童玩具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70余人次,检查商超、批发市场330余家,行政指导42家,举办宣传活动69场次。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以及《沈阳市推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围绕建立儿童友好社会政策、优化儿童友好公共服务、加强儿童友好权利保障、提升儿童友好成长空间、改善儿童友好发展环境等方面加快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一是,配合市妇儿办指导各地区、各单位按照《儿童友好城市测评指标体系》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全市中心、本地区本单位重点工作,融入“儿童友好”“一米高度看沈阳”等元素,制定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计划、路线图、时间表。二是,建立儿童友好城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库,做好儿童友好公园、儿童友好街区等项目储备工作。三是,补齐儿童友好公共服务短板。按照市教育局年初工作方案,创建体育美育学校。年底前,建成100所区级体育美育学校,择优选树市级体育美育学校;实现新生儿“落地参保”多渠道办理。我市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可通过社区、沈阳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或APP、沈阳政务服务网线上线下多渠道完成参保和缴费,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建设“儿童友好医院”,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特色专科建设。对市儿童医院、沈阳市精卫中心和市口腔医院儿科门诊开展适儿化改造。诊疗空间进行彩色粉刷,增加儿童游戏和休息空间。四是,开展儿童发展规划年度监测评估。对《沈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上一年度开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形成沈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3年数据统计表和沈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23年度监测统计报告。五是,指导各区县(市)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会同市妇儿工委办指导各地区按照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目标,结合本地区实际,打造特色亮点。

感谢您对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