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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提案
关于推进“新基建”设施建设 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154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6日 作者: 来源: 油气管道处

尊敬的毛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新基建”设施建设 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顶层设计,引领“新基建”创新发展

一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数字沈阳、智造强市,根据《“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辽宁发展规划(2.0版)》《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沈阳市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数字沈阳发展规划》(沈政办发【2021】18号)。其中,在《数字沈阳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优化升级基础设施,夯实数字新底座”。到2025年,“建成全国数字基础设施示范地。建成高速、安全、泛在的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移动互联网用户普及、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全国前列。建设绿色、集约、高效的算力基础设施,建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云应用平台。加速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融合,不断提升智能化水平,推动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成为国内典范。”

二是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建设东北数字经济应用场景第一城,沈阳市于6月27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沈阳市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沈政办发【2022】18号),主要包括支持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资源开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建设、打造数字经济发展环境等6个方面21条政策条款。

二、拓宽融资渠道,提升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

沈阳市通过强化政策支持、建立项目推送和银企对接机制、发展直接融资等支持举措,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基础设施领域信贷资金投放力度。

一是加强政策工具应用,提升金融服务“新基建”质效。2022年,人民银行设立2000亿元以上的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向21家金融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银行)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制造业等领域发放贷款支持设备更新改造。在市发改委、市金融局及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的推动下,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国银行沈阳分行分别投放沈阳市首笔新型基础设施领域、高校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

二是建立项目推送和银企对接机制,畅通融资渠道。2022年,累计推送5批次2645户企业融资需求清单,组织350余场银企精准对接。召开全市金融形势分析会议暨政策项目推介交流会,向金融机构推介397个重点项目。聚焦重点项目领域,组织召开城市更新融资推进会,推动金融机构优化授信机制支持我市城市更新建设;针对全市8条重点产业链,“12+24”重点产业园区,建立市场化、多渠道、全链条的融资服务体系,实现全市重点产业链融资总量稳定增长、融资结构稳中有进、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融资效率稳步提升的“四稳”目标。

三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新基建”领域。聚焦“两新一重”及基础设施领域,建立交通运输、城市基础设施、新能源等领域融资需求清单,推送至金融机构。把握沈阳地区制造业向智能、绿色、高端转型升级机遇,对中航燃气轮机、华晨宝马、新松、黎明、沈飞等装备制造业“头部”企业及其上下游优质客户,建立全链条、全流程融资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针对“新基建”创新推出金融产品,在项目主体条件、简化信贷流程、差异化利率定价、经济资本、贷款拨备等方面进行优惠,并倾斜信贷规模。推进银行机构以银团方式对高速公路ETC等项目进行高效率、低利率信贷支持。

四是强化直接融资,拓宽“新基建”融资渠道。发挥三大证券交易所辽宁服务基地和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培育孵化功能,深入开展常态化路演、培训、宣传活动,持续提升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意识;深入挖掘和摸排上市资源,推动企业加快对接资本市场;健全上市联席会议制度和绿色通道机制;完善上市后备企业库;强化梯次培育,将具备潜力的企业纳入上市企业后备库,持续夯实资本市场建设基础。加快构建“2+3+N”多层次投资基金体系,带动社会资本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形成覆盖全产业链、企业全生命周期、全种类基金的产业链基金群。

三、提升创新技术水平,推动成果转化落地

一是扎实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聚焦我市“新基建”领域和行业共性问题,实行“企业出榜、任务定榜、揭榜挂帅”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组织实施关键技术攻关,提升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发布帝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铁隧道智能一体化打孔机器人系统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榜单,由东北大学揭榜实施。该项目通过视觉检测子系统、绝对定位子系统、作业规划子系统、集成控制子系统,人机交互操作软件,实现智能打孔,提高隧道、地铁机电系统施工质量和效率。

二是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强化“新基建”产业技术创新,全面提升科研条件水平,新批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沈阳市北斗时空信息融合与智能导航重点实验室”、沈阳建筑大学“沈阳市低碳交通建养与运营重点实验室”2家重点实验室,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沈阳市实景三维技术创新中心”、沈阳新阳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市轨道交通技术创新中心”、沈阳远程摩擦密封材料有限公司“沈阳市轨道交通摩擦材料技术创新中心”3家技术创新中心,推进协同创新体系建设。

三是搭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辽宁省科技厅、沈阳市科技局、浑南区政府三方共同支持建设东北科技大市场,坚持实施“公益+市场化”运营模式,聚焦成果转化全过程、全要素、全链条,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东北科技大市场采用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模式,构建立体、协同的“互联网+科技”的服务生态,形成资源集聚、科技服务、精准对接、数据全面的科技服务网络,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开放共享的科技服务平台。以自建、联建等方式建成线上平台及分界面、东北科技专家服务云平台、沈阳国际科技合作平台、辽宁省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展示平台、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网格化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大数据可视化系统、科技大数据云平台等,形成集科技成果、大数据分析、专家服务、国际合作、科技企业梯度服务等于一体的网络体系。

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推动数据资源交换共享

一是全力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按照省统一工作部署,依托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统筹做好全市抽查检查计划填报,扎实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坚持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监管,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全市112.5万余户市场主体全量纳入监管对象名录库,市区两级共计9065名执法人员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建立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制定全市统一的《沈阳市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引》,编制形成《沈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二是深化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搭建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开放平台。截至目前,共享平台已连接我市97个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归集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10200余条;开放平台已发布市直相关部门及区、县(市)政府的可开放类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约1900余个,发布数据约213万条。出台《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等,规范我市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开放相关工作,形成了部门间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流程及政务数据共享事项争议的协调处理机制。政务数据需求部门根据履行职责需要,可以按照我市政务数据共享流程,开展相关需求的政务数据的申请、共享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