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物价工作 互动交流 政务服务
市政协提案
关于对我市加大吸引流动人口特别是吸引劳动人口的提案(第39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8日 作者: 来源: 沈阳市发改委

马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加大吸引流动人口特别是吸引劳动人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家庭发展促进计划问题

(一)目前已开展的工作

1.鼓励生育政策方面。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简称《中央三孩决定》)中已经明确提出“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和“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等具体工作举措。省委、省政府和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目前省委、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落实《中央三孩决定》的《实施方案》。年初,沈阳市政府已将“出台落实生育政策措施,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纳入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同时,我市已于年初根据《中央三孩决定》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参照部分先进地区鼓励生育政策经验做法,起草制定了《沈阳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鼓励扶助措施》,并先后两轮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在《沈阳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鼓励扶助措施》中明确了:给夫妻双方均为沈阳市户籍的家庭按政策生育三孩,并子女落户沈阳的,发放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周岁止;参照我市普惠性幼儿园补贴标准对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托育机构分级给予托育补助;在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中增加优生优育等检查项目;免费对生育多孩的孕产妇开展早期唐氏筛查及应用串联质谱技术筛查多种遗传病。此外,为提高育龄夫妇生育的积极性,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发生,改善我市人口结构,国家已将孕产妇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实施,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工作的通知》(辽人口发〔2013〕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12号)等政策要求,我市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20〕39号)等文件,市财政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79元,全市累计投入6.5亿元。

2.鼓励教育政策方面。一是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2021年我市组织编制了《沈阳市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1-2025年)》,以“优先发展、均衡布局、统筹协调、因地制宜”为原则,全面落实《沈阳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达到6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5%的发展目标,顺应新时期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要求,全面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完善学前教育设施空间布局,基本建成符合城乡实际需求、结构合理、布局均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为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配套支撑。二是多途径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我市连续两年将新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列为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通过接收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鼓励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多种途径,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2020年新增普惠性幼儿园158所,新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2.3万个;2021年新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11781个,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7.3%,今年我市又将新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5000个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不断提升普惠性学前教育水平。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1.进一步落实好生育政策。待我省落实《中央三孩决定》的《实施方案》出台后,我市将与省政策进行比对和进一步完善。同时,将《沈阳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鼓励扶助措施》纳入沈阳市落实《中央三孩决定》的《实施细则》之中,并尽快印发。

2.进一步丰富教育资源。我市将以新增公办学位为着力点,加大小区配套幼儿开办力度,确保接收一所、开办一所、优质一所,实现“量更多、质更优、更普惠、更安全”的学前教育学位供给,满足沈城广大适龄儿童都能入园、入好园、就近入园需求,持续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

二、关于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问题

(一)目前已开展的工作

1.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一是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2019年,沈阳市政府与中国健康养老集团签署了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战略合作协议,在沈建设普惠性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19至2021年,我市连续三年争取到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计4650万元,并通过政府无偿提供房产和财政补贴降低企业成本,推动服务价格降低。目前,中国健康养老集团在沈投资已达到2200余万元,完成了25个项目建设。二是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9年,我市颁布实施《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提出刚性约束,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标准、已建成的居住区应当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按照要求,一方面,建立了“多规合一”联合审批平台,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规划工作纳入审批环节,确保新建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共规划批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45处,建筑面积约8.86万平方米。另一方面,我市利用三年时间(2021年—2023年),由区、县(市)人民政府通过资源整合、购置、租赁、腾退、置换等方式,全面补齐已建成居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面积缺口8.9万平方米,夯实社区养老服务阵地。截至2021年底,新增养老服务设施3.17万平方米,实现了社区养老服务站全覆盖。2022年,确保全市补齐2.88万平方米已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缺口。

2.充分发挥“五社联动”志愿服务作用。我市现有志愿者155.8万人,社会工作机构110家,社会工作者8650名,慈善组织68家,“五社联动”机制基础稳固、机制健全、效能凸显。一是依托社会工作站促进五社联动。2021年,我市投入150万元,在沈北新区新建10个试点社会工作站,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定三家社会工作机构开展专业驻站服务。依托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做强“五社”要素,共同促进服务对象融入社区、回归社会,让居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优质的社会服务,为“五社联动”提供了阵地保障。截止到2021年底,社会工作站共探访275人次,为1609人次提供为老助老、儿童关爱、社会救助等服务,开展社区活动16次,通过微信发布工作简报138份。二是开展公益创投做强五社要素。2021年,为支持和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引导社区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市民政局以深入践行“两邻”理念为指导,投入资金190万元开展公益创投项目。项目以培育壮大“五社”要素、推动“五社”有机融合为工作重点,充分调动蕴含于基层之中的丰富社会力量,积极开发利用社会慈善资源,激发社区治理内生动能,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为百姓提供资源丰富、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圈。项目最终评选出资助项目33个,包括帮困服务类3个,社会事务类5个,社区建设类13个,社会福利类12个,其中有19个公益创投项目吸引社会资本资助,自筹资金69.33万元。

    3.鼓励低龄老年人参与再就业。在市发改委正在起草的《沈阳市加快人口增长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中提出:建立退休人才数据库,鼓励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聘用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吸引沈阳籍在外工作的专家型人才回流;为本地退休人才提供再就业岗位。增强老年人再就业的法律保障和政策引导,积极推进老年教育和培训的发展,促进老年人力资本的提升。组织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老专家参与重大工程立项、重要政策制定、重点学术教学等,扩大外脑智库纳入范畴。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我市将从政策创制、服务供给、老年福利、质量提升等方面入手,全面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编制《沈阳市加快人口增长行动方案(2022-2025年)》,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完善促进我市人口增长的政策。

    三、关于吸引年轻的劳动流动人口来我市发展的问题

(一)目前已开展的工作

    近年来,我市连续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去年8月又推出“人才新政3.0”,新推出生活补贴、人才公寓、盛京新阳卡,升级购房补贴标准,在吃、住、行等方面给予来沈毕业生更多礼遇,基本形成了具有沈阳区域特色、国内同等城市领先、覆盖比较完整的高校毕业生政策体系。做好坚持活动牵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浓厚氛围。毕业生离校前,迎前进入高校,召开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一体化高校毕业生招聘会,举办“送岗位、送政策、送技能、送项目、送信息”五送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实现了沈阳高校信息全覆盖。毕业生离校后,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提供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等帮扶措施,征集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开发就业见习岗位,人才驿站等。做到有效掌控高校毕业就业工作的全过程。我市的实名制就业信息数据库已经实现应届毕业生全覆盖,实现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基层服务体系有效互动,每个社区都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服务,全面掌握每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我们将继续落实高校毕业生来沈留沈相关补贴,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支持措施,扩大就业创业等人才政策的吸引力,继续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开发青年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综合运用各项政策吸引年轻人在沈工作生活,提高年轻人留沈意愿,进一步改善我市人口结构。

    四、关于打造“区域核”增强人口集聚力的问题

    (一)目前已开展的工作

    我市对标国家中心城市功能定位,以建设“一枢纽四中心”为奋斗目标,不断增强对周围城市的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增强人口吸引度。通过完善物流场站枢纽网络、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金融商贸开发区扩容等方式,不断提升城市品质、能级和综合竞争力,更好发挥城市组团集聚辐射、产业协同和同城化效应。整合周边城市资源,共同打造区域一体、协调联动、共享发展的现代化都市圈,通过辐射作用,加快对周边城市和地区的人口吸引。推进沈辽鞍、沈本、沈铁、沈阜一体化发展,围绕先进装备制造、精细化工、金属材料精深加工和新材料产业发展,共建产业合作通道,打造科创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我市将围绕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东北地区科创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区域性文化创意中心空间方案,继续做优城市发展空间,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盘活存量、增量、低效用地,进一步释放城市核心板块效能,为优化我市劳动力人口空间分布格局提供更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