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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提案
对市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关于一带一路与沈阳新机遇的提案(第202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9日 作者: 来源: 沈阳市发改委

刘海巍委员:您提出的《关于一带一路与沈阳新机遇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沈阳市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开放合作高地”重要指示,我市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扎实推进“一带一路”

建设。

一是推动沈阳中欧班列平稳运行。2017年9月,沈阳市政府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合作,开行沈阳中欧班列。截至2020年底,沈阳中欧班列累计开行778列。特别是2020年,沈阳中欧班列克服疫情不利影响,累计发运381列,居东北第一、全国第八位。沈阳中欧班列实现定时定点开行,到独联体、德国平均时间分别为10天、14天左右。已开通满洲里、二连浩特、绥芬河、阿拉山口等4个口岸,连接德国汉堡、杜伊斯堡、波兰华沙、马拉舍维奇、奥地利恩斯、俄罗斯别雷拉斯特、白俄罗斯明斯克、西班牙马德里等8个节点城市。较好地服务了沈阳对外开放战略,对周边地区起到了资源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

二是推动“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建设。聚焦我市重点企业,重点推动东软医疗在肯尼亚开展健康医疗诊断集成项目等纳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项目、中铁九局匈牙利肖罗克莎尔(含)--克莱比奥(边境)铁路升级采购EPC项目等纳入国家“一带一路”重点项目信息库项目以及特变电工沈变集团几内亚共和国阿玛利亚300MW水电站项目等“一带一路”重点项目。目前,东软医疗肯尼亚医疗影像集成项目正在开展验收准备工作,拟派人员赴项目国进行现场培训。中铁九局肖罗克莎尔(含)--克莱比奥(边境)铁路升级采购项目(EPC合同)正在进行项目前期设计工作。特变电工巴布亚新几内亚国家电网132kV输变电项目已完成线路B段基础158基,完成组塔145基,架线14.3公里,C段基础完成197基。特变电工几内亚阿玛利亚水电站项目已完成线路B段基础完成到160基;组塔完成160基,架线40公里。启迪中韩科技园实现韩国企业意向签约21家,并已经与韩国6家中小企业签订园区入驻协议、4家机构及城市签订合作招商协议。启迪中韩科技园实现韩国企业意向签约21家,并已经与韩国6家中小企业签订园区入驻协议、4家机构及城市签订合作招商协议,实现国内意向入驻企业20家,签订入驻协议10家。

三是启动沈阳港多式联运中心项目。我市与中交集团、中外运共同推进沈阳港项目及沈阳港多式联运中心项目的规划建设,初步形成了《沈阳港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讨论稿)》、《沈阳港总体规划》和《沈阳港发展战略咨询报告》,同步启动了《沈阳港控制性详细规划》、《沈阳港市政专项规划》《沈阳港交通专项规划》、《沈阳港城市设计》等"1+4"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了沈阳港项目规划范围并发布了用地控制公告,完成了土地征拆迁成本测算等前期工作。

四是深入开展“一带一路”国别合作。积极参与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和辽宁“健康丝路合作计划”,组织我市东软医疗、何氏眼科、拜澳泰克等3家医疗企业随省发展改革委拜会巴基斯坦驻华大使馆,与使馆方洽谈医疗领域合作事宜,与省发展改革委、巴基斯坦驻华大使馆共同推动东软医疗和巴基斯坦动力工程自动化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中巴高端医疗合作备忘录”实现云签约。

五是组织参与“一带一路”会议及活动。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创新搭建对外桥梁,组织有关市直部门、区、县(市)和中外运、禾丰牧业等企业近70人参加中国海外产业协会组织的“应对疫情冲击,推进中俄中欧班列国际合作”视频论坛,中外运参与论坛对话;组织有关市直部门、区、县(市)、开发区和沈阳国际软件园产业服务集团、沈阳国开和平投资有限公司等企业40余人参加中国海外产业协会组织的"2020外洽会系列论坛-香港创新科技助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线上研讨会";组织有关市直部门、区、县(市)、开发区和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沈阳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等企业30余人参加中国海外产业协会组织的"2020外洽会系列论坛-'投资巴林国际在线论坛"。组织有关市直部门、区、县(市)和有关企业30余人参加"2021中国-墨西哥投资合作国际在线论坛”。

六是加大我市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宣传力度。主动沟通协调国家“一带一路”官网和海内外媒体,在中国“一带一路”网、中国一带一路网微博、中国发展网、新华丝路及粤港澳、亚太、北美、非洲、澳洲等国家和地区的海外媒体广泛宣传我市“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成果近30次。

二、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市物流业发展有关情况一是推动物流信息开放共享。省交通厅下设的辽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负责发布物流资讯、物流设施、物流信用和物流状态等信息。实现不同部门、行业、地区、物流信息系统间信息交换与共享,减少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经交通运输部核准的物流试点企业相继与国家、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了系统对接,基本实现了省内各城市间物流信息资源共享,有效促进了沈阳经济区物流一体化协同发展。

二是培养物流领域人才。2020年,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先后赴20余家企业就企业高端人才需求开展调研,对企业提出的人才与人力资源不匹配等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并对当前物流企业前沿技术工种的迫切需求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我市现有的人才政策和人力资源政策进行调整,以满足物流企业人才和技术工人引进的需求。同时,沈阳工业大学、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习、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等大专院校均开设了物流专业,纷纷与物流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深国际沈阳物流园与万业技工学校开展产教融合,通过在园区内办校,实现了理论学习与实际应用同步化。

三是推动网络货运企业发展。以辽宁门到门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为代表的网络物流货运企业,通过发布物流货源信息和运输车辆信息,实现了物流信息的互换共享即时对接,其网络已覆盖沈阳经济区。目前,经交通运输部审核认定,我市已有门到门、诚通、传化等3家物流企业被认定为无车承运人企业,获准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三、下一步安排

一是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以深度参与国内大循环为重点,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相互促进,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内对外开放,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重点加强参与中日韩、中蒙俄、中东欧等区城国际合作,参与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助力我市企业对接国家层面渠道资源,推动中德装备园、中韩科技园、中日产业园等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加强与央企及行业领军企业对接和联合,加强与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对接,助力我市重点企业及配套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二是科学制定物流发展规划,促进我市积极参与国内大循环。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现代物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市正在着手编制《沈阳市物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谋划十四五期间物流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等,拟研究开展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陆港型等物流枢纽建设,提升物流集中发展能力。届时,将深入与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物流企业对接,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区域产业发展特点和企业发展需求,制定符合我市物流业实际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物流业协调有序发展。

三是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与物流业深度融合。目前,我国物流业蓬勃发展,物流辅助APP软件得到广泛应用,在促进物流发展、提高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我市高度重视软件产业发展,2018年出台了《沈阳市引导企业上云实施方案》,重点推进软件开发云、智能制造云(工业云)、城市产业云发展。2020年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119家,持续稳固东三省龙头地位。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累积达到17454件,东软、荣科、易迅等骨干企业持续壮大。下一步,将积极鼓励我市软件企业研究开发物流相关领域APP,更好为物流企业赋能,鼓励物流企业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同时推动网络货运企业发展,加快与国际化物流接轨。

四是加强物流人才培育和引进。继续开展我市招才引智系列活动,为企业搭建全程无忧的绿色引智平台,提高引进物流人才水平。继续开展“博士沈阳行”活动,邀请国内“双一流”高校的博士来沈企事业单位进行走访对接。结合物流人才需求,与全国人才集中的热点地区“双一流”高校进行对接,分期分批在不同地区开展人才招聘、引进工作。包括大连、长春、哈尔滨、天津、北京、南京、杭州、上海、西安等重点高校和人才密集地区。

五是探索设立物流产业发展扶持基金。组织有关物流企业召开座谈会,梳理企业融资需求,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探索由行业主管部门发起设立的专项基金,并按照我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同时,2021年市财政将继续将继续支持中欧班列运营。

六是落实好国家层面物流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在税收上实行税收法定原则,税收的减免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级税务机关无权自行制定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6号)等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均可享受。下一步,我市将严格落实并积极帮助有关企业实行税费减免。

感谢您对我市物流业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发展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