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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调整药房售卖解热镇痛药物的建议 (第034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6日 作者: 来源: 办公室

郎晓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药房售卖解热镇痛药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意见如下。

药品供应是做好医疗救治的重要基础,事关疫情防控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立即组建专班,各部门、各地区协同联动、集中发力,全力保障我市用药需求。

一、迅速组建应急专班。2022年12月14日,市政府召开药品供应会议,组建防疫药品应急保供专班,连夜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日调度、日报告、日统计工作机制,实时监测和掌握防疫药品市场供需情况。线上搭建由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连锁药房、医疗机构、政府部门所组成的供需对接平台,及时发布药品需求、供应、库存等信息,线下派专员进驻企业了解情况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二、积极加大药品供应。本轮疫情初期,药品保供存在本地产能锐减、埠外采购紧张和群众需求急切等诸多困难。在严峻形势下,我们以稳量保供为首要目标,不断扩大供应。派驻政府专员到22家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协调帮助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先后解决员工患者隔离转运、生产车间及宿舍消杀、药品原材料供应、对接产销渠道、生产资质办理、重点企业用电服务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并向企业解读相关政策。扩大埠外药品采购方面。市政府领导带头协调推动扑热息痛采购和药房供应。各部门积极协调本市药品批发企业与埠外生产企业建立产销对接,争取批发企业向我市加大供应救治类特效药品。在各部门协调联动和各方企业响应支持下,防疫药品供应量短时间内快速提升并持续稳固。

三、供需匹配精准对接。我们采取常用药品周期对接、重点区域专项对接、紧缺药品随时对接、区域分布调度对接等举措,灵活调拨不断增强供需调配针对性。2022年12月14日、18日,市、区两级医院与大型药品批发企业开展两轮大规模需求对接。按照疫情发展走势先城市后农村的普遍规律,2022年12月23日、2023年1月17日,在全市医疗机构药品需求对接基础上,组织农村地区需求专项对接。1月9日专门协调基层医疗机构生理盐水供应。2022年12月18日、21日,紧急协调为儿童医院供应美林,后持续协调向医疗机构和药房供应儿童美林和成人美林;1月5日至16日,不间断协调药品批发企业加大重症治疗药品供应,陆续得到药品批发企业支持。1月1日、4日,接连2次对13个区县(市)进行百家药店防疫药品上架情况实地调研,并针对缺药情况与各区县(市)领导召开调度会议专题研究。

四、争取上级调拨支持。我们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分别对常用防疫药品、重点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原料等方面需求向国家、省保障组(专班)进行申报,从国家层面了解其他地区医疗物资生产批发企业并主动联系建立供需对接。分别争取到阿兹夫定供应,省内外15家救治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批发企业支持,原料药和防疫器械生产原料保障,农村地区指夹式血氧仪专项供应等。

五、常态维护市场秩序。我们召开防疫药械保供专题新闻发布会,持续释放扩能增产和供应稳定信息,积极倡导市民理性适量购药,不断稳定市场信心;对查处的防疫药械销售不执行法定价格干预措施、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典型案件,迅速在央视新闻客户端、人民网、光明网、东北新闻网、云盛京、今日头条、腾讯新闻等主流网站公开曝光。启动市、区两级价格检查全覆盖、价格应急监管日报告机制,发布《关于防疫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倡导全市零售药店对防疫药械进行拆零限量销售。积极快速响应市民投诉举报,至1月3日,累计组织出动检查人员6464人次,检查药房4774家次,发放提醒告诫函4609份,现场责令整改明码标价不规范商家16家,警告1家,立案7起,快速处置药品价格舆情44件。

六、关怀帮扶重点人群。为缓解疫情对高风险人群带来的影响,有效预防和减少新冠病毒感染重症发生,切实保障重点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专门成立“防疫健康包”发放工作专班,积极安排药品生产采购:组织有关专家确定物资和药品清单,有针对性地保障各类重点人群用药需求;协调大型批发企业采购相关药品并敦促本地生产企业加班加点开足马力生产。相继对低保户、孤儿及农村留守儿童、残疾人、宗教教职人员等12类人群免费发放“防疫健康包”。

本轮疫情防控在全市上下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下取得阶段性进展,现已基本结束。您建议中所提出的问题已得到解决。感谢您对我市疫情防控药品保障供应工作的关注和重视,也由衷地感谢您对沈城人民身体健康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