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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进一步推进沈阳数字经济发展的建议 (第002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6日 作者: 来源: 办公室

尊敬的王春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沈阳数字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顶层设计,引领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一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数字沈阳、智造强市,根据《“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辽宁发展规划(2.0版)》《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沈阳市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数字沈阳发展规划》(沈政办发【2021】18号)。其中,在《数字沈阳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建成东北数字经济发展引领地。数字产业化快速发展,软件产业东北第一、集成电路装备产业全国前三的地位进一步巩固,机器人、数字医疗等新兴产业不断壮大,超前布局未来赛道,数字产业园区蓬勃发展。产业数字化成效显著,数字技术与工业、农业、服务业深度融合,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辐射引领东北地区发展。”

二是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建设东北数字经济应用场景第一城,沈阳市印发了《沈阳市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沈政办发【2022】18号),主要包括支持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资源开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建设、打造数字经济发展环境等6个方面21条政策条款,进一步提升我市数字经济领域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2022年沈阳市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申报的软件产品产业化、数字经济企业加快发展等项目(事项)给予资金支持。

二、推进新基建建设,聚焦数字经济发展重点

一是沈阳市2022年新建5G基站1.3万个,累计超过3万个,重要场所5G网络通达率达100%,5G用户占比达42.46%,建设规模在东北地区扩大了领先优势,在18个重点城市中排在第8位,5G网络的覆盖水平和使用效率明显提升,成功获评国家“千兆城市”。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辽宁分院、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辽宁分中心在沈落户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达13个,其中10个已与国家顶级节点连接成功,数量居东北第一。禾丰食品、数能科技已顺利获批二级节点域名注册服务许可,特变电工、顺达重矿成功获批输配电、冶金制造二级节点,实现我市装备制造领域二级节点“零”的突破。“星火·链网”超级节点启动运行,国家和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达25个,涉及能源、输配电、食品、网络防护、数字化培训等多个领域。获批工业互联网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作为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永久会址,成功举办第四届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我市连续两年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督查激励中获评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成效明显市。

二是沈阳市以高端装备(含机器人)航空航天、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8条产业链为重点,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化技术与行业的深度融合,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实施沈阳市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专项,组织高校院所研发具有先发优势的量子计算、量子通信等基础前沿技术,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强技术创新支撑。瞄准“5+3+7+5”产业连建设体系中重点企业数字化关键技术问题需求,实施深化企业技术攻关“揭榜挂帅”,目前,聚焦数字经济领域创新方向,我市第一批揭榜挂帅需求已征集完成。

三是在工业软件、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布局建设沈阳浑南科技城、沈阳智能制造研究中心等一批科技创新平台。聚焦 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鼓励数字经济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发挥平台优势,加强共性技术平台、产业集群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和专业化孵化器建设。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开展沈阳自动化所工业智脑与边缘计算设施、新松机器人智能制造技术研发与验证平台等工程预研,加强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辽宁材料实验室、辽宁辽河实验室基础设施、科研条件建设,推动辽宁材料实验室成为国家材料实验室基地。支持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和创建,推动东软、新松、燃机等龙头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四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沈阳市分类别、分行业、分地区动态调整项目库,2022年度库内推进智能升级项目达到104个;加强服务供给,义诊指导咨询企业超过40余户次。2022年拨付资金支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行业示范项目,推荐项目申报国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新型信息消费、智能制造标准应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场景,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各类试点示范及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政策的多个方向,目前沈鼓集团、沈阳新松项目获评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沈阳共兴达科技等项目获评国家新型信息消费示范。

五是全力打造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进一步完善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分类架构,形成涵盖18大类、60小类,覆盖制造业全生命周期的应用场景分类标准,明确场景建设的路径、方向。以“地区+优质服务商”联合推进的方式,促进供需深度对接,2022年于洪区、皇姑区、大东区联合金蝶、华为等优质服务商,开展专题场景对接活动累计10余场。强调诊断服务支撑,委托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辽宁分院,实地开展重点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2022年全面推进场景建设,形成场景培育清单,累计梳理场景315个。

三、推动商贸领域数字化转型,开展数字服务业试点

2022年末,沈阳市获批全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根据商务部印发的《沈阳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我市在数字领域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一是按照我市跨境电商园区认定要求,扩大线下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规模,认定盛鑫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为我市第二批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扩大跨境电商园区规模。组织全市开展新一批跨境电商园区认定工作,鼓励区县根据产业特点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促进跨境电商企业集聚。认定盛大门跨境电商体验店为市级跨境电商线下体验店及市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推进跨境电商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二是在教育服务领域积极开展高等教育中外联合办学、基础教育国际合作等试点举措,推动职业院校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人才培养标准、专业课程和数字化教育资源,探索发展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应用国际合作模式。

三是在金融服务领域开展外资金融机构引培、跨境金融产品创新、数字人民币试点等试点举措,做优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完善征信平台信用评价机制,推动首家市属国企征信牌照落地,将企业征信平台建设成为东北区域最具影响力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

四是在医疗健康服务领域开展公立医院国际化布局、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等试点举措,打造区域医疗中心城市,推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东北国际医院、东软熙康等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

四、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沈阳市先后制定了《沈阳市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3年)》《沈阳市2022年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方案》和《沈阳市2022年农村电子商务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发展原则,以搭建区域性农业电子商务运营平台为载体,鼓励各县区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农村电商人才,不断提升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日用品线上、线下交易质量和水平,持续完善农村电商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全面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数字经济赋能农村产业,坚持电商示范项目建设与“专业村”建设相融合,与“产业村”特色产业发展相融合,与“美丽休闲乡村”建设相融合,与“中心镇”建设相融合,推动乡村建设融合发展。发展产业链融合电商,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加强乡村特色产品企业、基地与市区地利生鲜、新隆嘉等大型商超、社区对接,共同建设农超对接型电商平台,推进订单生产,开拓属地市场,稳产稳销。

三是发展电商化农产品,做好特色产业、特色产品及品牌的培育和开发,广泛开展主题活动和外出参展推介活动,拓展市场,助力电商企业“走出去”,有效提升电商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打造区域公共品牌,为电商发展提供条件,推动与发达地区互利合作,实现品牌产业共建共享共同发展。通过电商培训及配套服务,提高基层干部、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电商意识、品牌意识,发展电商化产品,推进标准化生产、特色化包装、质量安全检测、“二品一标”认证,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