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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加快建设铁西区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的建议(039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8日 作者: 来源: 沈阳市发改委

关于加快建设铁西区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的建议(0391号)的答复

 

马旭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铁西区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物流枢纽基本情况

2018年,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发布了《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2019年3月下发了《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年)》,将选择127个城市作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规划建设陆港型、港口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以及陆上边境口岸等6大类212个国家物流枢纽。其中,沈阳市作为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陆港型3类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截至目前,经地方政府申报,国家发改委组织专业评审,已分两批(2019年、2020年)确定建设45个国家物流枢纽,其中,东北地区长春、大连、营口已获批建设。国家对于建设物流枢纽重点有三点要求:一是由一家企业或多家企业联合作为建设主体;二是枢纽以连片集中布局为主,集中设置物流设施,明确项目红线边界,跨区域设置最多不超过2个;三是要具有国际贸易和保税功能。

二、推动方案编制工作

为做好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按照三类国家物流枢纽规划,根据全市各区域产业特色及发展目标,最终确定铁西区会同辽中区承接国家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城市建设。同时,比照郑州市申报国家物流枢纽经验做法,积极推动物流规划及物流枢纽方案编制主体招投标工作尽快启动,开展《沈阳市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建设方案》、《沈阳市物流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沈阳市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相关研究。

三、确定主要建设区域

重点围绕我市布局建设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初步拟定建设主体和建设范围。综合铁西区、辽中区实际情况,拟由省交投集团、铁信集团、中铁六局作为建设主体,规划以铁西区沙岭物流园、辽中区综合保税区为主的总面积约14.4平方公里范围内开展国家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