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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大力发展养老产业的建议 (第023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6日 作者: 来源: 沈阳市发改委

尊敬的李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养老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和市人大对我市养老产业的关心和支持。接到市人大《关于大力发展养老产业的建议》转办单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逐条梳理建议中所提内容。我们感到,市人大常委会把发展养老产业作为重点建议,是十分及时和必要的。目前,我市老龄人口已占总人口的26%,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刻不容缓且大有作为,把养老产业作为“银发经济”和“朝阳产业”予以全面推动和发展,必将对提高我市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沈阳市养老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目前,国家和省尚未出台养老产业相关规划,我们按照市人大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未雨绸缪、提前谋划,会同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等咨询机构,2019年初,我市率先启动了《沈阳市养老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由发展基础、总体构想、重点产业及空间布局、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五部分构成,规划了未来我市养老产业重点发展的9大领域(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生态农养、温泉疗养、森林康养、观光旅养、老年用品、养老金融、养老地产);构建了“一核引领,一环联动,四点支撑”的养老产业发展格局;明确了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动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产业、加快推动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等5项重点任务,提出了到2025年我市的养老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即形成特色突出、优势互补、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养老产业发展格局,涌现一批带动力强的养老龙头企业和大批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产业体系成熟完善,产业规模大幅提升,养老产业成为支撑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将沈阳建成全国乃至东北亚养老产业发展高地。

通过办理《关于大力发展养老产业的建议》,促进了养老产业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完成专家论证,先后两次征求了22个市直部门和13个区、县(市)政府的意见,正在履行报批程序。

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产业发展

一是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我们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部署,以“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为基本思路,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吸引区(县、市)政府和企业自愿参与,扩大普惠性养老的服务供给。目前按照国家的资金安排和储备计划,我们已经争取到3156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用于五彩阳光城养老服务中心和楠山有约养老骨干网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预计增加普惠性养老床位1578张。二是大力培育本地龙头企业。重点支持万佳宜康、仁爱畅晚、尼特福家、惠万民等本地养老服务企业品牌化、连锁化运营,按照星级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发放运营补贴。此外,5月份,在市人大带领下,我们对东软熙康云医院平台进行了实地调研,了解了医疗健康服务生态链及服务内容,明确了我市养老产业智慧化发展方向,并将该企业相关项目纳入《规划》。三是推进养老产业重点项目实施。推进中国健康养老集团楠山有约养老骨干网项目16个点位建设,确保年底全部投入运营;推进投资4.3亿元的华润置地润馨汇颐养中心项目和投资30亿元的泰康之家沈园项目开工建设四是策划“十四五”养老产业项目储备库。我们依据养老产业统计分类,策划储备养老产业项目79个,内容涵盖养老照护服务、养老设施建设、老年医疗卫生服务、老年医疗器械和康复器具制造、养老科技和智慧养老服务等9大方向,预计总投资130亿元。

三、积极筹建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基金

为充分激活养老服务需求,调动社会力量进入我市养老市场,解决养老行业融资难题。市民政局拟联合中科诚海(鞍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辽宁辽报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华盛投资合伙企业等3家企业,共同设立沈阳健康养老产业专项基金,其中,市引导基金出资1亿元,社会资本出资2.5亿元。基金首期规模1.05亿元(其中市引导基金3000万元)。首期主要储备项目有6个,其中3个沈阳市项目,预计投资额1.5亿元;其他地区3个项目,预计投资额1.7亿元。下一步,省引导基金也将注资1.5亿元。

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我市全面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不断探索总结经验,打造了“医养结合沈阳样本”,建立了医养结合行政管理体系,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医养结合处和沈阳医养结合联盟,出台了医养结合工作的政策、标准、规范。目前,全市已建设了31个医养结合试点机构、2503张医养结合床位,可提供高、中高、中、中低、低5个层面的专业医养结合服务,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今年,市发改委安排基本建设专项资金1900万元,支持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皇姑屯医院维修改造、中国医大一院大东院区维修改造等2个医养结合、安宁疗护试点示范项目,预计8月底前开工,年底投入使用。

五、启动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不断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营造老年人良好、舒适的生活环境,市民政局启动了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拟定了《沈阳市2020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提出改造资金由市区两级1:1配比,对每户给予最高不超过4000元的政府补贴。明确了出入口、过道改造,卫生间改造,厨房改造等6项改造内容,改造完成后,将实现老年人行得通、出得去、能如厕、能洗澡、能晒太阳的居家生活目标,有效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六、壮大老龄产业从业人员队伍

 一是加大养老人才补贴力度。印发《关于开展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工作的通知》,为直接从事一线养老护理服务工作的毕业生给予4-6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在30个社区开展为老服务志愿者试点,目前,我市为老服务志愿者近5000人,开展为老服务活动1500余次,服务老年人约5万人次。二是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养老护理能力。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鼓励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参加家庭护理、老人陪护专业的就业技能培训,对取得专项能力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给予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鼓励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相关课程,发挥院校平台与养老机构深度产教融合,培养产出专业合格人才。加强养老护理专业标准制度,对养老护理人员专业培养标准教育,提高专业护理能力。

七、扩大养老产业对外合作

积极开展对日养老交流合作。组织召开了“中日(沈阳市)养老产业交流会暨沈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委托运营推介会”。推介会上,我市结合区域特点和优势对拟开展健康养老产业招商项目进行了积极推介,日本福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日资企业分别就各自企业在日本本土及在华项目合作情况及商业模式进行了介绍。会议期间,中日双方就沈阳养老产业扶持政策、发展痛点与难点、市场前景等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此外,我市还举办第十届中国(沈阳)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促进“养老服务”+老年人用品产品+文化旅游等服务融合发展。

八、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市人大的指示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努力拓展“银发经济”发展新空间,打造沈阳独具特色的养老产业格局,使其成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在推动《规划》印发实施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实健康养老基金。市民政局拟委托沈阳恒信安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沈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指导专项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方案,进一步完善本地化、专业化、产业化的基金管理团队,履行尽职调查、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尽快启动基金项目实施。

二是推动养老产业项目尽快落地。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将全力争取国家对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资金支持,重点推进与中国健康养老集团合作的养老服务骨干网项目建设。年底前确保第一批16个项目投入运营,力争第二批50个项目开工建设,同时,尽快选定2021年50个项目点位。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对策划储备养老产业项目的服务力度,营造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是深度开展医养结合。探索建立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适时启动沈阳医学院医养结合康复医院和沈阳市盛京华侨医院两个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力争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医养结合服务。

四是提升智慧化养老发展水平。推动我市电子、软件、机器人等产业优势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建设智慧化、精准化和个性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熙康智慧医养云服务平台、大东区智慧居家养老+、新民市新型智能养老平台等智慧化项目建设,打造我市“互联网+养老服务”的新型管理服务模式

五是组织实施老年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对《沈阳市2020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进行深入论证,不断完善相关工作细节,尽快履行方案评审、招投标等建设程序,下半年启动适老化改造工作。

六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出台《沈阳市鼓励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实习实训实施细则》,激发老年服务和管理类专业在校生从业热情。大力发展助老志愿服务组织,探索建立志愿服务积分、时间银行等制度,补齐人才短板,提升养老服务能力,让老年人享受到更专业、更优质的养老服务。

七是拓展对外交流合作。充分发挥沈阳地缘优势,推动沈阳打造中日健康养老机制重点城市,适时举办中日健康养老企业对接会,引入日企资金与技术。结合沈阳医疗卫生、中医药、健康旅游、老年照护、心理关爱等优势产业,共同打造中日医养结合产业基地,形成医养产业集聚效应,推动沈阳养老服务业对日人才培养与产业交流合作。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