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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加强城市生态循环体系建设助力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建议(061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0日 作者: 来源: 沈阳市发改委

尊敬的董开德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生态循环体系建设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建议收悉,我委会同市工信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当前,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为全球共识,世界主要经济体普遍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应对气候变化、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基本路径。“十四五”时期,我市将进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新阶段,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生态循环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成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对于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我市生态循环体系建设的基础条件

“十三五”期间,沈阳市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效益,在资源综合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废物循环利用方面加大投入,为生态循环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一)生态循环流通体系较为健全

加强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利用,探索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全区域统筹、全过程分类、全品种监管、全链条循环。

1.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情况

截至2021年底,我市各级公共机构、中小学和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已达到100%;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在住建部2021年第三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排名中,位列大城市中第12名。

垃圾分类投放方面,我市建成区5049个居民小区已经全部配备了四分类投放设施,其中10%的居民小区已创建为家庭厨余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并在示范小区建设了1055处“四分类”集中式投放设施。在此基础上,配备了1701台智能分类设备。垃圾类收集方面,投入使用了228个一级环保屋,用于收集、暂存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2021年共收集可回收物105.41万吨,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企业根据分类设施投放量流动收运。

2.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培育产业链条及龙头企业

近年来,我市已初步形成以骨干企业为主导,规范化终端回收站点为基础,流动回收队伍为补充的总体格局。目前,我市有营业执照的再生物资回收站约1500余个,回收服务站点基本覆盖全市13个区、县(市)的社区、乡镇和村。2021年沈阳市废纸、废钢铁、废塑料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量201.71万吨,报废汽车回收14507台。

商务部门制定鼓励再生物资回收行业发展的政策条款,支持企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废物回收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向自动化、智能化回收发展,不断引导企业做强做大。其中,宋氏集团等龙头企业研发的“再生资源交易大数据信息管理平台”和“上门回收APP”等经营管理系统运用了“互联网+上门回收”、“物联网+智能分类”、“社区环保屋片区化分类收集”等新型模式,提供“全品类、全时段、全方位”的专家级管家式服务,可一站式满足居民的投放需求,服务覆盖约160万户居民。目前该项目已上线运营,初步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回收模式,实现对传统回收方式优化、效率提升和回收全程可溯源管理。

3.再生资源加工利用

一是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目前,我市再生资源加工规上企业共计5户,分别为辽宁永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辽宁万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辽宁绿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辽宁厚德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沈阳亿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21年产值约12亿元;再生资源利用规上企业1户,为玖龙纸业(沈阳)有限公司,2021年产值约33亿元;再制造规上企业共计2户,分别为沈阳大陆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沈阳泰科流体控制有限公司,2021年产值约9000余万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6家。

二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情况。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情况:北部资源化处理厂于2021年4月正式投入运营。2020年11月至目前,共接收建筑垃圾21万吨,处理18万吨。再生产品主要用于企业厂区建设(自用)和外围销售骨料;南部在建资源化处理厂项目设计能力年处理建筑垃圾150万吨、粉煤灰80万吨、尾矿砂80万吨,企业正在积极筹建中。建筑垃圾(弃土)消纳情况:我市从2020年开始在全市开展建筑弃土消纳场建设工作,编制了《沈阳市建筑弃土消纳场建设三年规划方案》,并结合我市建筑工地七个100%的标准,制定了《建筑弃土消纳场建设标准》。截至目前,全市建设了15个建筑垃圾(弃土)消纳场,部分已投入使用。我市建设部门成立沈阳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专班,印发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4.垃圾末端处理情况

2003-2019年,沈阳市城区生活垃圾由大辛垃圾场和老虎冲垃圾场共同接收处理,2019年底,我市三座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运,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由卫生填埋改为焚烧发电。大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处理能力为3000吨/日,预计年发电量3.3亿度;老虎冲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处理能力为3000吨/日,预计年发电量3.5亿度;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吨/日,预计年发电量2.05亿度。

(二)推行生态循环型绿色生产方式

1.生态循环农业

一是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情况。2021年4月,农业农村部门印发《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完成了全市24个点已覆地膜厚度入田监测工作;在新民市姚堡乡建立200亩花生覆膜播种与残膜回收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区,实现残膜的田间回收与秧膜分离。二是畜禽粪污利用情况。积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项目建设,沈北等5个养殖大县(区)获批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试点,区域处理中心、收集中心、收集点等280余个项目正有序推进。三是秸秆回收利用。培育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积极推进全量利用县建设。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加大对合作社、农机大户对秸秆打捆打包的补助,促进秸秆离田,减少焚烧对环境的污染,对秸秆加工利用企业进行补助,促进秸秆能源化利用。

2.鼓励使用可循环快递包装

一是鼓励企业使用可循环中转包装,增加废弃物回收装置数量。2021年,全行业实现全行业可循快递箱(盒)使用量达6万个,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80%。目前,我市可循快递箱(盒)使用量7.91万个,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92.86%,邮政快递网点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242个。二是快递包装回收设施投放及使用情况。2020年,邮政快递网点新增230个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2021年,新增300个邮政快递网点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

3.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一是按照工信部、省工信厅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通过采取“一对一跟进”,建立培育库,典型示范,建立奖励机制,深入开展宣传培训等方式,截至目前,我市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数量已增至35个,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增至139个,沈阳绿色制造名单数量在全省遥遥领先,成为全省绿色转型中的模范生;二是大力培育节能改造项目。围绕清洁高效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和变压器能效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等节能工程,鼓励企业进行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进一步挖掘企业工艺节能、装备节能的潜力,实现企业节能增效,减少污染2016年以来来共计培育节能改造项目达到160个以上;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节能诊断。为了提高企业对本次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认识,在全市工业企业中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引导企业自觉接受节能诊断。目前,共计对125户企业实施了节能诊断。通过实施节能诊断,企业进一步提高了能源精细化管理意识,对企业降本增效,减少碳排放起到 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过程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尚未建立。虽然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覆盖率较高,大部分生活垃圾仍以混合投放、混合收运、混合处理为主,收集可回收物数量有限。

二是回收行业规范化经营水平有待提高;回收网点布局不尽合理,规范化回收站点较少,与城市快速发展还不相协调;回收行业龙头企业较少,大多数以个体经营、分散回收和作坊式手工简单处理为主,具有较强技术水平和设备的规模化回收龙头企业数量较少。 

三是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内,龙头企业较少,暂未形成产业集聚化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和举措

(一)全面深入推行生态循环性生产方式

一是按照《沈阳市“十四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全面推行绿色制造体系,大力发展绿色涉及产品。推广国家及绿色涉及产品创建经验,鼓励企业按照全生命周期的理念,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系统考虑原材料选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实现产品对能源资源消耗的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二是巩固建设绿色工厂,在装备、机械、汽车、轻工、食品、医药等行业,在工业规上企业中,推广可复制的绿色工厂模式,推动企业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实施绿色涉及和绿色采购,开发生产绿色产品,推动用能结构优化,实现工厂的绿色发展;三是培育绿色示范园区,推广中德产业园国家绿色园区经验,推动我市省级工业园区按照产业结构绿色化、资源利用循环化、运营管理高效化等要求,实现布局聚集化、结构绿色化、链接生态化绿色工业园区。

(二)健全生态循环流通体系

一是争创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我市已申报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正在对沈阳市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下一步,将结合我市实际,提出示范创建目标、举措和工作路径、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形成《沈阳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指导我市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基本建成交投便利、转运畅通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回收主体专业多元,回收模式规范高效;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实现集聚化发展,规模化和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培育产业链条和龙头企业,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废钢、废纸、废塑料等主要再生资源品种加工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二是开展“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我市已申请建设“无废城市”,目前正在开展建设方案编制工作。通过“无废城市”系统规划和科学组织,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构建生产生活废物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循环闭合体系,沈阳市工业领域和农业领域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将稳步下降,生活领域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及产生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和比例大幅提升,处置设施缺口基本补齐,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提升全市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三)完善城市生态循环体系法规政策体系

一是国家法规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工作。按照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已将配合全国人大修订国家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有关生态循环发展的法律法规工作纳入2022年度工作计划。相关部委目前正在深入开展研究,加快推动修订工作,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优化完善相关规定,调整不适宜的内容,进一步明确和强化责任分工,强化相关工作的法律保障,并正在准备资源综合利用立法。

二是沈阳市法规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工作。为加强城市生态循环体系建设,完善城市生态循环体系法规政策体系,推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法规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我市先后制定修订《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沈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沈阳市黑臭水体管理规定》《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全国人大有关部署,继续做好资源综合利用立法相关工作,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应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调研论证工作,为我市加强城市生态循环体系建设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四)构建城市生态循环建设多元治理机制

1.开展施循环经济助力碳达峰行动

2022年1月,市委编办批复成立沈阳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做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4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沈阳市推进碳达峰实施方案》(讨论稿),重点实施碳达峰十项重点工程,其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工程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建立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等工作目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协同配合,形成各部门联动、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城市生态循环。

2.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

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2025年以前,所有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开发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形成先进典型与模式,加强企业间、园区间的纵向、横向循环,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循环体系的广度和深度。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原则,梳理沈阳市开展循环化改造园区的在建、拟建项目,按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产业循环链接、推动节能降碳、推进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和加强污染集中治理五大工程进行分类,形成沈阳市园区循环化改造动态调整项目清单。

3.强化技术支撑

深入推进政产学研用合作。一是组织科技项目申报。在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上常态化征集循环经济领域内企业技术需求,建立关键技术清单,以“揭榜挂帅”等模式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二是释放创新平台效能。持续推进循环经济领域内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对接服务沈阳产业相关工作。通过科技创新平台补助专项提供市级配套资金支持,助力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在沈阳市推广应用。三是构建利益联结的产学研联盟。建立联合攻关、产品配套、相互参股等市场化利益联结机制,在相关领域组建以企业为“盟主”,协同高校院所,直达中小企业的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培养城市生态循环建设创新创业人才。

感谢您对城市生态循环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