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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在沈阳全市推广光热+产品的建议(第041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2日 作者: 来源: 沈阳市发改委

尊敬的刘建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沈阳全市推广光热+产品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梳理,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关系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关系雾霾天能不能减少,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

为全力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国家相关部委先后在4批次63个北方城市开展清洁取暖试点,并给予中央财政资金支持。2021年,国家清洁取暖试点政策范围扩大至东北地区,沈阳市正在为争取试点城市做积极筹备。

一、沈阳市清洁取暖现状

截至2021年底,沈阳市总取暖面积约5亿平方米,其中,农村地区取暖面积5500万平方米,清洁取暖面积160万平方米。2021年7月,我市安排2.2亿元财政资金开展清洁取暖试点,先行先试“光热+”、空气源热泵等10项具体措施,完成热源清洁化和建筑能效提升2大任务,积极探索适合沈阳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新路径。

二、“光热+”在农村清洁取暖的应用案例

我市年太阳能辐射量大于1300千瓦时/平方米,年日照时间约2200~3000小时,属于Ⅲ类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具有相对良好的太阳能利用条件,较适宜开展“光热+”清洁取暖方式。

据了解,阜新、邢台、秦皇岛等城市均有“光热+”应用于清洁取暖的成功案例,2021年7月,我市康平县在小塔子村、王家窝堡村、孔家窝堡村选取100户农户进行“光热+电”试点,每户安装光热+清洁能源辅助户用采暖系统,包括太阳能集热器、自动控制设备和辅助热源(电锅炉、生物质锅炉等),户均投资约1.44万元,市县两级财政按7:3的比例分摊,已于去年采暖季前完工并投入运行。目前,市发改委正在组织第三方专家对各清洁取暖项目开展运行监测,采暖季结束后,通过试点项目的运行数据,综合评估各种技术路径的取暖效果及经济性,结合本地化产业优势,因地制宜选取农村地区的清洁取暖技术路径。

三、沈阳市未来农村清洁取暖的发展路径

近日,为论证“光热+”清洁取暖方式的可行性,市发改委会同第三方专家及有关企业,对和平、浑南、沈北、于洪、苏家屯等城乡结合部及近郊地区村屯开展针对性调研,重点对相关地区的城建规划、电力基础设施、居民经济水平、农户房屋结构等情况进行摸底,并通过实地入户走访来调查农户的清洁取暖改造意愿。

下一步,沈阳市将对全市范围的相关情况进行摸底调研,为推行包括“光热+”在内的各种清洁取暖方式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积极争取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

感谢您对沈阳市清洁取暖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