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长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沈阳港近海片区纳入全市“十四五”规划适时启动规划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对于辽中近海经济区物流枢纽的规划
在市“十三五”物流规划中,已规划建设了于洪区沈阳国际物流港、苏家屯区临空现代物流港、铁西装备制造业物流集中发展区、沈北综合物流集中发展区、沈海综合物流集中发展区、浑南(空港)物流集中发展区、近海保税物流集中发展区等7个物流集中发展区。在沈阳全域构建起由三环以内的物流总部发展圈层,三环至县域之间区域(四环两侧为重点区域)的物流集中发展圈层和各县(市)内的县域物流发展圈层组成的“三大圈层”产业发展格局。明确提出了辽中物流中心的概念:既位于沈阳近海经济区内,占地面积1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综合保税和港口等国际物流,成为集物流、资金流、商流为一体的东北亚现代仓储中心、多式联运中心、区域配送中心和国际分拨中心,成为东北亚航运中心腹地物流中心。
二、关于将沈阳港近海片区纳入全市“十四五”规划的情况
目前,“十四五”物流规划正在编制中,提出的发展目标为:建设东北经济区物流中心,形成完善的现代物流产业体系,成为面向周边城市的消费品物流中心、面向东北腹地的区域性配送中心、面向国内外的航空快捷物流中心、东北经济区重要的交易展示中心以及依托设备制造优势的物流设备制造中心。明确了发展思路为:充分发挥沈阳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区位、交通、产业优势,重点建设一个物流基地——沈阳港物流基地,发展四个物流集中片区(铁西、大东、于洪、近海),形成集专业化配送、储存、运输、展示与交易为一体,现代化仓储业、商业与交通运输业协调发展,辐射东北、面向全国、服务国际的现代物流产业体系。
三、关于沈阳港一港多区建设
沈阳港建设与运营以及沈阳内陆口岸体系建设与布局,要统一规划和统筹实施。首先要满足沈阳市人民政府与招商局港口和中外运股份签署的《沈阳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要求;其次在与铁路沈阳局集团的合作方面,要在招商局集团与中国铁路总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第三,沈阳港内陆口岸建设要根据市场需要和现有物流设施条件,形成“分工明确、联动发展”的总体布局规划和口岸监管体系;第四,沈阳港各港区和口岸建设运营需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要在招商局对辽宁海港资源整合基础上,由招商局集团整体部署。
在此基础上,整合沈阳铁路枢纽的物流设施资源,在全市形成“一港多区、一核多点、各具特色、协同发展”的沈阳内陆口岸布局。
“一港多区”是指由沈阳港中心港区(苏家屯自贸港区)、于洪港区(铁路蒲河综合货场)、大东港区(铁路沈阳东站),共同组成沈阳港(具备口岸功能的国际陆港),以城市快速路和铁路线相连,形成市域互联互通的综合物流节点,以满足沈阳市和沈阳经济区、辽中城市群不同方向、不同层次、不同品类的物流需求。
“一核多点”中的“一核”是指沈阳港,“多点”是指鞍山、抚顺、本溪、辽阳、铁岭等辽宁中部城市群城市的物流园区和其他物流设施,共同构建“6(辽宁6港)+1(沈阳港)+N(东北亚主要物流城市节点)”发展格局,推动沈阳东北亚物流枢纽中心城市建设。
感谢您对沈阳港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