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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降低我市企业投资和经营成本进一步 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065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7日 作者: 来源: 沈阳市发改委

尊敬的姜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我市企业投资和经营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方针,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全力助推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有效缓解生产经营困难。

一、大力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

1.降低供电价格。电价实行中央和省两级管理,2020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要求,降价幅度为5%

2.降低天然气价格。根据上游气源价格变化情况,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我市出台了阶段性降低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政策性文件,将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63/立方米降低至3.33/立方米,降价时间为2020222-1031日。

3.降低供水价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我市出台了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的政策性文件,将非居民用用水终端价格由5.25/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1.40/立方米)降低至4.98/立方米,降价时间为202041-630日。

4.执行差异化土地定价。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促进土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配置效率,积极落实各类产业用地政策印发了《沈阳市工业领域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管理办法》,对我市工业领域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照不低于所在区域土地等别对应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但不能低于该项目市级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

二、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政策支持保障得到有效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先后出台4个金融支持政策,为重点企业提供了高质量金融政策保障。重点协调人行沈阳分行营管部发放小微民营企业票据再贴现20亿元,支小再贷款已发放7.8亿元;支持复工复产项目153个,累计发放贷款77.3亿元。银企融资精准对接效果显著,围绕全市《2020年储备项目》,组织相关地区进行重点项目精准对接,累计为42户企业提供资金支持66.87亿元。

2.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平台建设。沈阳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合作金融机构38家,注册企业504家,发布融资需求172项,解决融资7800万。在配套政策上,已出台《沈阳市信用保证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沈阳企业征信平台已完成首轮9家数据源单位信息采集,累计入库信息超过7亿条。征信平台已与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金融风险预警平台实现互联互通,金融机构可通过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调取企业征信报告。征信平台共对外提供征信报告152份。

3.金融服务手段和金融产品不断创新。修订了《沈阳市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及《沈阳市助保贷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助保贷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全年累计为108户企业融资2.3亿元,拨付助保贷风险补偿金2324.9万元。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嵌入助保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并将中国银行沈阳分行、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列为首期试点银行,引进北京连城资产评估公司共同参与风险分担,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通过搭建市级政府+银行模式担保平台,新增创业担保贷款3.28亿元,贴息1177万元。

三、持续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1.减轻失业保险费率。按照《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751日我市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单位1%,个人0.5%)降低至1%(单位0.5%,个人0.5%),期限执行至2018831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市分四次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总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831日。

2.实行稳岗返还补贴。制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我市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对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201911日起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总额的80%给予稳岗返还,稳岗返还补贴资金从我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3.提高稳岗返还比例。制发了《关于提高我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比例的通知》文件,将2020年我市中小微企业的一般性稳岗返还比例由80%提高到100%,并对之前已发放的企业进行了补差额。制发了《沈阳市关于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直返工作的通知》文件,对符合条件但未申报的企业,通过数据比对、账户采集的方式,经过公示后直接将稳岗返还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四、实施扶持实体经济政策

1.制定支持民营企业政策措施。推动国家、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帮助民营企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先后出台了《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沈阳市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沈阳市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等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各相关部门及地区也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制定出台了助力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加强民营经济政策落实的调度督促,每季度定期调度省、市民营经济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充分利用调度督促的手段,着力发现和纠正政策措施配套机制不完善、落地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调度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解决,确保民营经济政策措施发挥作用,取得实效。

3.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企业登记全市通办,依申请类事项可网办率达到100%,办件数量、实际网办率等主要指标在全省排名第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及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清偿政府拖欠企业工程款力度,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账款全部清零,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均完成预期目标。

4. 推进三直一快政策落实。强化政策直送、直办、直达、快办,全面梳理惠企政策,打通梗阻堵点,出台了《沈阳市支持市场主体复苏若干政策措施》,涵盖支持企业保供稳供、帮助企业稳定生产等6方面25条,开展政策进企业宣讲解读活动,清单式精准解读中央和地方出台的各类政策,架起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服务直通车,让企业最大限度享受政策红利。

五、全力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1.推行一网通办改革。依申请类事项全程网办率达到97%,新增教育缴费、用水转移过户、异地就医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 7 项高频办理类应用,累计 167 项热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加快一体化平台移动办公端建设,实现不见面签批。全面梳理前后置关联事项,形成首批 370 一件事清单。实现证照在线生成,实现电子证照生成、延续、变更、注销与相关事项办理同步完成,数据同步更新。

2.开展四比四看活动。组织开展比谋划看储备、比招引看投资、比开工看进度、比服务看实效活动,提高抓项目、促发展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营造大抓项目的浓厚氛围,全方位展示沈阳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崭新形象。

3.建立一联三帮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帮扶联系机制,发挥领导示范带头作用,亲自上阵、靠前指挥、一线督办,保障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投产。帮助落实惠企政策、帮助纾解受阻问题、帮助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以应帮尽帮、该帮必帮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店小二理念,引导项目单位提振精神、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4.落实首席服务官制度。逐个项目落实首席服务官,健全责任链条,实行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机制、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模式,建立项目工作台账,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观摩、半年一考核,条抓块保及时化解项目推进中的堵点难点,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六、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

1.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2.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3.认真执行《辽宁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您的《建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高度关注企业的真实需求,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降低企业投资和经营成本,全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助推沈阳振兴发展的顺利实施。

感谢您对市政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