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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
对市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关于提高天然气利用规模优化我市能源消费结构的建议(第061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6日 作者: 来源: 沈阳市发改委

尊敬的梁洪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天然气利用规模优化我市能源消费结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部署,我市将以调整能源消费结构为重点,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大力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提高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走绿色可持续的能源发展道路。

一、我市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思路及目标

依据国家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是:坚持清洁能源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并举,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增加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形成与我市产业结构及能源资源禀赋相适应的、科学合理的能源消费结构。

预测到2025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860万吨标准煤以下,其中煤炭消费2160万吨原煤,占比40%,电力消费485亿千瓦时,占比37.7%,天然气消费31.8亿立方米,比重提高至9.3%,油品消费115.8万吨标煤,占比3%,非化石能源消费折合390万吨标准煤,非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至10%。

二、我市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的主要措施

(一)发展清洁高效燃煤热电

为满足我市城市供热需求,改善供热质量,按照国家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规划及热电联产产业政策,我市中心城区及县城将以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热为辅。规划到2025年,全市中心城区及县城热电联产供暖占比达到60%以上。规划新建扩建热电厂全部按照超低排放标准设计,相当于燃气排放标准。

(二)实施气化沈阳工程

随着中俄东线天然气工程贯通并供气,国家天然气供气趋势将有所调整,我市将处于供气上游区域,形成多气源供气资源优势,为我市全面实施气化沈阳工程提供了气源保障。

“气化沈阳”将在以下重点领域开展。一是完成未接驳管道燃气居民用户清零工作。目前我市未接驳管道燃气的老旧居民区有285个,占全市居民小区总数的7.5%,涉及居民约19万户,计划2022年底前完成清零工作,进一步提高居民幸福感。二是深化散煤治理。结合美丽示范村建设,采用管网、LNG、CNG点供等多元化供气方式,逐步实施乡镇气化、农村气代煤工作。在集中供热热源难以覆盖的乡村地区推广燃气壁挂炉替代散烧煤。三是推广天然气汽车。积极推广应用天然气出租车、公交车、物流运输货车。布局CNG/LNG加气站建设,为各类车辆加气创造便利条件,并加强储气设施建设,保障气源稳定供应。四是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及天然气调峰电站建设。在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型公建领域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实现天然气能源高效梯级利用。目前华晨宝马大东新厂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稳步实施,为我市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提供了有力示范。结合我市燃气轮机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既可调节用电峰谷差,又可调节天然气用量季节差。五是拓宽气源渠道。2019年9月市燃气集团已经与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供气意向书》,目前已具备接收条件。在相同价格基础上,将优先考虑接收该气源,进一步拓宽我市天然气气源。六是多措并举满足储气需求。通过参股、购买服务或租赁等多种方式参与储气设施,完成储气能力建设任务。推动各城燃企业自有储气项目建设;引导建设LNG液化工厂项目。

三、统筹考虑燃气消费大户气价优惠

受天然气气源制约,一直以来,我市天然气价格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处于偏高水平,其中,居民用气3.16元/立方米,非居民3.63元/立方米,非居民煤改气项目用气价格为3.31元/立方米。为降低天然气大用户用气成本,市燃气集团将结合客户用气量、用气性质、高峰用气周期等实际情况,采取一户一议方式,给予优惠气价。

感谢您对沈阳市能源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