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沈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2021-2035年)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辽政发〔202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实现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厚植全民科学素质基础。
(二)发展目标。
2025年目标: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9%左右,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显著,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2035年远景目标: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30%左右,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科普服务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基本完善,科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的全面发展达到新高度。
二、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重点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在“十四五”时期实施五项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坚持立德树人,深入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科普大篷车进校园、青少年高校科学营、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等活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推动青少年科学兴趣、科学梦想、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养成。
2.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推动全市中小学校开齐开足科学课程,深化科技教育进课堂、进教材,列入教学计划,完善实验教学,坚持寓科技教育于学科教学,实现青少年科技教育城乡中小学全覆盖。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课堂教学。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加大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
3.加强大学生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鼓励在沈高校、高职院校加强科学素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加强高校科技类社团建设,丰富大学生科学教育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大学生以科技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形式参与科普工作。支持在沈高校加强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施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大力开展各类创新实践活动。
4.构建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拓展校外青少年科技教育渠道,开展馆校合作,推动中小学校充分利用科技类场馆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动员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鼓励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健康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科技节、科学日、科学营等科学教育活动。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鼓励学校、社会组织、媒体、博物馆、科技馆等开展家庭科学教育活动。加强科学启蒙教育,以学龄前儿童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培养他们的科学兴趣和好奇心。
5.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对有创新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构建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创新工作载体和培养模式,将科学素质提升和创新人才培养贯穿教育全领域。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建立高水平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强化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大力开展“挑战杯”大学生科技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沈阳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各类科技类赛事,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以赛选才。
6.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在教师培训体系中设置科学精神、科学教育、创新人才培养等专题内容,注重科学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加大对科学基础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并在具体教学中强化理论、实操融合,逐步提升教师科学素养和科研能力。深入开展“送培到基层”活动,大力培训科技辅导员。
(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7.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盛京大工匠、最美职工、最美青工、巾帼建功、最美科技工作者等评选工作,形成榜样力量,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和勇于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
8.实施技能沈阳创新行动。重点围绕汽车及零部件、机器人、航空等装备制造业,广泛开展职工技能创新行动,提升大国工匠和职业技能人才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统筹利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阵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站)培养高技能人才,建设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在企业开展创新方法培训,开展“五小”“三百行动”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鼓励职工开展技术攻关。
9.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构建学历教育、技能提升、就业培训相统一的产业工人职业教育发展体系。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订单式定向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深入实施百万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工程。实施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求学圆梦行动。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开展青年岗位能手评选,举办“振兴杯”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培训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水平评价。
10.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企业家科学素质、创新能力、社会责任和科技视野,开展辽海·沈阳讲坛、沈商大讲堂、“盛菁汇”常态化路演等活动,提供科技创新人才政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创业指导等服务,培育具备“工匠精神”“长子情怀”的优秀企业家。鼓励、支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创新平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型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三)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1.树立农民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健康中国行、乡村环保科普行动、科普之冬等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科技培训、田间指导、科技示范、送医下乡等农村科普活动。引导各类社会资源向农村倾斜,帮助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推进乡村振兴。
12.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农业经理人、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带头人等为重点,分层分类培育经营型、技术型和服务型的高素质农民。实施农业科技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实施青年农民上大学工程,深入开展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农民经纪人、农村科技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举办新时代农民技能大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实施农村妇女科学素质提升计划、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创建巾帼科技培训示范基地。
13.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鼓励动员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建立和推广科技小院、专家大院、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合作社标准化创建,推动示范社创建,发展产业型联合社和区域型联合社。建立示范基地和田间学校,开展耕地养护利用、良种良法配套、智能化农业机械应用、双减双增等科技示范。推动专业技术学(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农业全产业链科技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农户,促进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4.加强老年人科普服务。依托社区科普大学、老年大学、社区学院、养老服务机构等,组织志愿者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面向老年人普及智能应用、食品安全、身心健康、应急处置等知识。充分利用区域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科普服务。
15.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科协、老教授协会等组织,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讲师团等科技志愿服务队,利用老专家、老教授、老劳模的经验优势、智力优势,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科普报告、技术服务、技能培训、健康咨询等形式的科普活动,打造富有特色、群众喜爱的银龄科普服务品牌。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6.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素质和科普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化对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树立科学执政理念,提高科学决策能力。
17.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和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推动各级党校将科技内容纳入教学安排,分级分类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培训。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沈市机关先导讲坛”等平台和载体开展线上线下教育,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
18.在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
三、科学素质建设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科学素质建设体系,着力夯实基础、发展特色、着眼未来、建设多层次高质量、多样态高效能的科普生态,在“十四五”时期实施五项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实施产业科普专项行动。不断增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创新主体的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普在服务产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开展科技展览、科技咨询、创新方法培训、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论坛、专家建议等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沈阳中关村科技园、沈阳机器人教育基地等培育壮大科学技术普及、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等科技创新服务业,鼓励科技咨询机构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网络化、集成化科技咨询服务。
2.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国家及省市科技计划(工程、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成果及任务,打造沈阳本土化科普品牌。推动在相关科技奖项评定中列入科普工作指标,科研管理部门将科普工作纳入相关科技创新工作考核,开展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成果科普服务评价,探索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探索“产业+科普”模式,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
3.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科学共同体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展科研、产业科普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阐释重大科技成果、科技事件、科技发展趋势。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鼓励科技创新平台开发科普功能,推动机器人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玉米生物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北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等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创新基地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二)公众科学传播工程。
4.繁荣科普创作。组建沈阳科普创作联盟,支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具备沈阳特色的科普创作。提升科普文化产业的创意水平和整体实力,大力开发虚拟现实游戏、3D动漫、数字视频、微电影、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推进科幻影视、文学、戏剧等创作,推动科技传播与文化传媒融合发展。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才。
5.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支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开展科学传播,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传播。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创新科普形式、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专业培训。促进媒体与科学共同体的沟通合作,增强媒体科学传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6.加强智慧科普建设。结合数字沈阳建设,促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融合,推动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充分利用国家科学传播网络平台和科学辟谣平台,强化“科普沈阳”建设,发挥沈阳应急、沈阳气象、沈阳卫生健康发布等社会化专业科普平台作用,积极培育选树科普“大V”“网红”。积极推进科普V视进有线、公交、地铁、楼宇,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欠发达地区倾斜。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7.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的机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化、广覆盖。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与宏观指导,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完善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和法规,引导社会力量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8.完善现代科技馆体系。推动科技场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加强沈阳科学宫等实体科技场馆作用发挥,推进数字科学宫、科普云展馆建设,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社区科普馆建设,提高覆盖率和利用率。鼓励科技类博物馆等多元主体场馆参与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提升科普服务供给能力。构建馆际间资源互通共享机制。
9.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广泛开展国家、省、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和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创建活动,建立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各行业、部门依托科学基础设施建立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提升科普服务能力。引导和促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机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10.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市、区县(市)政府建立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充分利用国家、省应急科普宣教平台,开发、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常态化开展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突发事件状态下,各地区、各部门密切配合,整合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提升各级应急管理和新闻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专业素养。
11.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积极构建市级统筹主导、区县(市)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抓好落实,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力量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实施“智惠行动”,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推广群众点单、社区(村)派单、部门领单、科技志愿服务队接单的订单认领模式。
12.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进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拓展社区书屋、城市书房、社区学院、睦邻学习点等平台的科普服务功能。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公众科学日、社会科学普及周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
13.加强专兼职科普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的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建立专兼职科普人员的职业能力提升机制,强化科普人员能力培训。
(五)科学素质国际交流合作工程。
14.拓展国际科技人文交流渠道。利用“世界冬季城市市长会”“中日地方交流促进研讨会”“韩国心连心(K2H)国际交流公务员研讨会”等大型活动,积极探讨科技领域交流合作。支持中日产业园、中韩科技园、中德装备园开展科技人文交流活动。
15.丰富国际合作内容。通过“结知名友城、缔百城之好”载体,加强与国际友城沟通,推动科学技术、公共卫生、科学传播与普及等相关领域合作。积极推动青少年交流培育,支持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职业院校联合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和技术交流。鼓励支持在沈高校与境外高校开展联合办学、学科共建、人才培养等合作和高级别科技人文交流。拓展人才交流互动平台,提升中国沈阳“海智创新创业大赛”影响力。
四、组织实施与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科学素质规划纲要协调机制,将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要将本规划纲要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规划和计划,履行工作职责。市科协要履行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综合协调、沟通联络等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各区、县(市)政府要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规划纲要实施工作,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区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二)保障经费投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办法》和《沈阳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有关规定,有关部门要统筹落实科普所需经费。市、区县(市)政府要按照规定,安排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
(三)加强督促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做好全市科普统计工作,适时掌握科普资源开发和配置状况。大力宣传《科学素质纲要》工作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