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十四五”规划金融发展方面的建议
张献和
金融规划是顶层设计,应对“十三五”期间我市的金融业发展进行全方位的回顾与评价分析,提出“十四五”金融发展路径与方向,明确金融发展重点,为全市金融发展提供战略指引和可操作性举措。为此,对编制沈阳市金融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建议。
一、“十四五”时期沈阳金融发展环境研判
(一)“双循环”对金融发展提出新要求
针对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科学论断。“十四五”时期,要充分认识国际“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是长期的、动态的,国际金融发展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也是长期的、动态的、复杂的。从实际来看,沈阳市的金融发展基础、体系建设、创新程度、抗风险能力等已初步形成了促进国内外双循环的能力。
(二)沈阳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有新希望
从全国金融中心发展来看,增加金融规模总量、优化金融供给结构、发展数字金融、提高金融运行质量、防范金融风险等,在“十四五”时期,要继续发挥金融中心对东北的聚集和辐射作用。
(三)经济发展出现新变化
“十四五”时期,随着数字货币推出,金融将全面开启数字金融时代;“新基建”对金融发展提出了新课题,金融“新基建”的发展程度是地区综合实力的体现;区块链技术为金融风险防控提供了安全保障。
(四)区域金融一体化出现新趋势
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的金融发展都提出推进金融区域一体化,沈阳也应该分步骤提出推进东北金融一体化,加强东北金融合作。
二、“十四五”时期沈阳金融发展定位
把建设“金融强市”作为金融发展定位和战略目标。沈阳金融业已经成为服务业第二大产业,金融已成为沈阳的支柱产业。存贷款余额、存贷款余额占GDP的比重、本地证券交易量、保险深度等指标均位居东北地区首位。在全国31个金融中心排名中位居第19位,发展潜力巨大,从目前来看,金融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在金融规划中要对发展目标进行数量统计分析,提出“金融强市”的发展步骤。
三、“十四五”时期沈阳金融发展的重点
(一)构建数字金融新体系
“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发展成为趋势,数字货币已开始试点,交易将全面实行数字货币,构建数字金融新体系是规划的新亮点。要积极开展“新基建”,利用互联网技术,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5G等数字金融新技术,探索新模式、新服务、新业态、新产品、新平台,使金融行业在业务流程、业务开拓和客户服务等方面得到全面的智慧提升,构建、完善金融新体系,全面提升金融功能,重构信用体系和风控体系,实现金融体系、金融产业、金融产品、风控、获客、服务的数字化。
(二)构建新型征信、服务、预警“三个平台”
加快建立起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统一的新型征信平台、服务平台、预警平台。金融注重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要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要有诚信。借鉴浙江、南京等地区组建地方征信平台、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等平台办法,推进政策性和商业性的征信、融资、担保等平台机构联动、融合发展。为更好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控,尽快建立基于“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平台、5G”等信息化即时风险预警平台,随时掌握地方金融风险状况。
(三)创新开展供应链金融
创新开展供应链金融,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政府要制定相关支持政策,鼓励东北振兴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农商行等商业银行设立供应链金融专营机构等特色分支机构,围绕沈阳装备制造业、汽车产业、机器人、高端医疗设备、半导体等产业的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通过民营企业与核心企业的资信捆绑来获得授信,满足资金需求。
(四)加快引进、设立法人金融机构
总部和法人金融机构对沈阳金融发展至关重要。要加大引进金融总部力度,落实优惠政策。京沈高铁开通加快了沈阳与北京的联系,可以通过“金融飞地”等多种形式引进金融总部、分部。特别注重培育像盛京银行、大商所这样的法人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主体、要素中心等。同时,加强沈阳与中日韩等国家金融机构的引进和交流合作。
(五)大力开展直接融资
探索发行企业债券、信托计划、中期票据、短期融资融券等直接融资方式,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鼓励企业在沈阳股权交易中心、深圳上海股票交易所上市融资,加大推进创新型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民间融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提升资本市场活力。
(六)加强与金融、企业等部门的合作
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协调工作,争取金融改革创新政策落地。政府要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协调好政银保证关系,通过合作联盟建设争取金融支持。政府要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双创债、绿色债券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扩大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
(七)设立沈阳金融研究机构
沈阳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发展一直缺少智力支撑,全市不仅金融从业高素质人才少,而且,金融顶层设计研究人才更是稀缺,全市金融研究设计能力不足,缺少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匹配的一系列金融解决方案。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协会等金融研究部门合作,创新设计区域金融发展解决方案。